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处理厂污泥处置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0月23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11-04 10:00:00,更正为:2025-11-07 10:00:00。标书代写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5-11-04 10:00:00,更正为:2025-11-07 10:00:00。标书代写
3、原磋商文件3.2.技术要求★(二)服务内容 “****处理厂所产生的污泥,严格按照污泥处理规范和标准要求开展污泥处理工作,保证污泥处理设施设备正常运行,污泥处理方式必须符合污泥处理的国家规范性标准及环保相关要求,污泥处理选取工艺路线须符合各级环保要求,且满足后续处置采用制砖掺混的要求及生态环境部门其他要求”更正为:“****处理厂所产生的污泥,严格按照污泥处理规范和标准要求开展污泥处理工作,保证污泥处理设施设备正常运行,污泥处理方式必须符合污泥处理的国家规范性标准及环保相关要求,污泥处理选取工艺路线须符合各级环保要求,且满足后续处置要求及生态环境部门其他要求”。
4、原磋商文件3.2.技术要求★(三)项目服务相关要求(2)具体要求:“①****处理厂产生的含水率<80%的污泥进行减量化、**化、无害化处理和建材综合利用”更正为:“①****处理厂产生的含水率≤80%的污泥进行减量化、**化、无害化处理和建材综合利用(制砖或堆肥等)。若供应商选择制砖则应满足《****处理厂污泥处置 制砖用泥质》(GB/T 25031-2010)要求;若供应商选择制堆肥应满足《****处理厂污泥处置土地改良用泥质》GB/T24600-2009要求”。
5、磋商文件★(三)项目服务相关要求删除2、本项目所产生的干化污泥及其处置应执行GB/T 25031-2010****处理厂污泥处置制砖用泥质量的要求。
附:制砖掺混的要求
****砖厂处置的指标要求(GB/T 25031-2010 ****处理厂污泥处置制砖用泥质):
| 进泥指标 |
监测项目 单位: mg/kg(含水率、氯离子、烧失量和pH值除外),以干污泥计 |
|||||||||||
| 含水率 |
pH |
氯离子 |
镉 |
汞 |
铅 |
铬 |
砷 |
铜 |
锌 |
镍 |
烧失量 |
|
| 限值 |
≤40% |
5-10 |
≤0.55% |
<20 |
<5 |
<300 |
<1000 |
<75 |
<1500 |
<4000 |
<200 |
≤50%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0月31日
无
名称:****
地址:**市聆湖西路一段1号
联系方式:028-****19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区**市**区光华东三路486号5栋12层1201号
联系方式:028-****2682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何老师
电话:028-****2682
****
2025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