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妇女儿童保健中心妇幼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二次)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31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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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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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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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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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妇幼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二次)

三、成交信息

中标人名称:****

中标人地址:**省**市**市西津街道****广场2幢14009号(仅作办公)

中 标 价:426125.22元

四、评委名单:马静、华赟、胡孝森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详见招标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健康大厦、**市张村路绿宝嘉园24号楼1031号,联系电话:153****9693、0563-****915。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纪检部门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53****9693

地 址:**市**健康大厦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喻工 联系电话:0563-****915

地 址:**市张村路绿宝嘉园24号楼1031号

**** ******公司

2025年10月31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5-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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