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智能】楚天公司汉宜、大随高速2025-2028年度清障施救服务采购(第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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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公司汉宜、大随段2025-2028年度清障施救服务采购(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1.招标条件

****公司汉宜、大随段2025-2028年度清障施救服务采购(第二次),招标人为****,招标代理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楚天公司汉宜、大随段2025-2028年度清障施救服务采购(第二次)

标段名称:1标段、2标段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为进一步做好辖段高速公路清障施救服务及道路保通保畅工作,楚天公司拟通过公开招投标程序引进两家车辆救援服务企业分别负责汉宜段262公里清障救援工作,及大随段84公里清障救援工作。本项目计划分2个标段:

标段

服务路段

服务内容

驻点位置

1标段

G50沪渝高速**至**段(K920+200-K1175+320)、S58三峡高速(K0-K7+056)

对事故车辆、故障车辆进行排障、拖曳(牵引)、吊装运输以及对车载货物进行收集、装卸(搬运)、转运等车辆救援服务

北河、**、**、**、**、**(后续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2标段

G4213麻安高速**至**段(K97+708-K182+097)

**

建设(交货、服务)地点:1标段:G50沪渝高速**至**段(K920+200-K1175+320)、S58三峡高速(K0-K7+056);2标段:G4213麻安高速**至**段(K97+708-K182+097);

工期(供货期、服务期):本次服务期设置为1+1+1年,首年服务时间从合同签订之日至2026年10月31日,后续2年将根据中标人的服务情况逐年续签合同,如经营权发生变化,本合同服务期限自动终止。每年由****对中标单位履约情况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确定能否续签下一年度委托合同。若中标人不愿与****续签下一年度委托合同的,应在当年合同结束前3个月告知****。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现行的相关规范及标准。中标人中标后必须按照《**省高速公路清障施救服务标准和规程》《**交投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范和标准开展车辆救援工作,合理设置救援企业驻地、服务点、停车场等,按规范标准组织救援服务、收取施救费用。

2.3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招标公告附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交投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ec.****.com)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11月1日至2025年11月5日23时59分止(**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4.3招标文件下载时须支付平台服务费500元/标段,一经支付不予退还。标书代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6日09时30分标书代写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平台”)将拒收。电子标服务

5.3投标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标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6. 投标相关事宜

/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交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c.****.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中心东塔23楼

联系人:余先生

电话:027-****6653

招标代理:****

地址:**市**区四新大道28号******中心34楼

联系人:罗女士

电话:027-****8396

监管部门: ****办公室

地 址: **省**市**区****中心东塔 23 楼

联系人: 凡主任

联系方式: 027-****6666

异议渠道:投标人登录“平台”在“异议管理”菜单以书面形式提出


招标公告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

资质最低要求

1标段、2标段

同时具备: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2. 具备高速公路车辆救援资质或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汽车维修二类以上企业资质。

注:

1、投标人应提供内容清晰可辨的营业执照、其他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

2、对于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提供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营业执照、其他证书的变更记录复印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业绩最低要求

1标段、2标段

以下两项具备其一即可:1.从事高速公路车辆救援3年以上业绩

2.近3年独立完成过一项100公里及以上的全年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业绩。

注:

1、投标人以任何联合体形式承担的业绩均视为不满足最低业绩要求;

2、近年完成的业绩证明材料要求:上表第1项业绩要求的证明材料:应出具合同协议书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或近3年财务报表(需能反映出从事高速公路车辆救援3年以上)或其他证明材料;上表第2项业绩要求的证明材料:应出具合同协议书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上述材料应能完整反映资格审查要求的业绩指标,若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予以补充说明,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

3、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甲方出具的合同履约证明材料载明的履约完成时间为准;

4、本表中“近3年”是指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3年。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信 誉 最 低 要 求

1标段、2标段

1、供应商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供应商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在最近三年,投标人未被行业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无违法违纪记录;

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如有)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5)近三年****集团公司“集团公司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

注:1、本表中“近三年”是指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3年,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 投标人按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投标人信誉声明,无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人员最低要求)

标段

人员

数量

最低要求

1标段

项目负责人

1

近3年至少承担过1 项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车辆救援人员(含驾驶员)

30

1.清障车辆驾驶员(至少提供十五名)应取得驾驶车型对应的驾驶证;

2.车辆救援人员必须从事车辆救援工作3年及以上(提供工作年限声明函,格式自拟);

3.建立人员档案、签订劳动合同、办理人身意外伤害险的身份资料须报送审核备案和确认;未备案及未办理保险的人员不得上路从事车辆救援工作(提供人员台账、劳动合同和保单);

4.提供所选派车辆救援人员和救援车驾驶员近一年的安全教育培训材料。

2标段

项目负责人

1

近3年至少承担过1 项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车辆救援人员(含驾驶员)

5

1.清障车辆驾驶员(至少提供一名)应取得驾驶车型对应的驾驶证;

2.车辆救援人员必须从事车辆救援工作3年及以上(提供工作年限声明函,格式自拟);

3.建立人员档案、签订劳动合同、办理人身意外伤害险的身份资料须报送审核备案和确认;未备案及未办理保险的人员不得上路从事车辆救援工作(提供人员台账、劳动合同和保单);

4.提供所选派车辆救援人员和救援车驾驶员近一年的安全教育培训材料。

注:

1、投标人应提供上述人员的身份证、相关证书(如有)等材料的扫描件;

2、业绩证明材料应附:合同协议书,如业绩证明材料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建设规模、人员任职情况、建设内容或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项目业主出具证明材料进行补充说明。如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仍无法表明的,则该业绩将不被认可;

3、项目负责人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的时间为准,业绩个数以合同数量计算,一个合同只可计算一个业绩,不可重复计算。

4、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2025年1月份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5、人员材料:须提供相关材料的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

6、时间要求:近1年,指培训时间自2024年1月1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

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设备最低要求)

标段

车辆

数量

最低要求

1标段

巡查车

6

(1)车辆救援服务企业车辆需建立车辆档案办理相关保险并通过年审;

(2)提供所有车辆近一年的保险和年审材料。

3吨以上(含)平板清障车

12

三轴及以上平板车(10吨以上)

3

三轴及以上平板车(20吨以上)

3

50 吨(含)以上吊车(可租赁)

6

100 吨(含)以上吊车(可租赁)

3

装载重量超过 8 吨的驳货车(可租赁)

6

2标段

巡查车

1

3吨以上(含)平板清障车

2

三轴及以上平板车

1

50 吨(含)以上吊车(可租赁)

1

100 吨(含)以上吊车(可租赁)

1

装载重量超过8 吨的驳货车(可租赁)

1

注:

1、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车辆行驶证、保单的扫描件,所有证件的扫描件均应清晰可辨(加盖公章),租赁车辆提供合同及车辆相关证件,自有车辆需为本单位所属。

2、时间要求:近1年,指自2024年1月1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

3、中标单位车辆、设备仅限于承接招标人该标段的车辆救援服务工作,不得擅自跨单位、跨区域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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