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包1:
| **** | **市**区新澳路1587号2211室 | 1,590,000.00元 | 99.05 |
采购包1(2025-2026学年****物业服务采购):
服务类(****)
| 1-1 | 物业管理服务 | 2025-2026学年****物业服务采购 | 2025-2026学年****物业服务采购 | 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的服务范围执行 | 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的服务要求执行 | 合同签订后1年 | 年 | 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的服务标准执行 | 1,590,000.00 |
| 采购人代表: | 沈瑞真 |
| 评审专家: | 蓝勇 、 邹加好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收费标准:以单个包的总金额为准(本项目为可延续采购的服务项目,按总的服务年限2年的总额计算),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具体按以下标准计取:(0,100万元],1.5%;(100万元,500万元],0.8%。
2、经评审专家认定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中标(成交)后可享受代理服务费下浮10%的优惠。
3、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的同时,以转账、电汇、现金存款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
4、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最终无法承接项目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5、可延续的服务项目非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续签合同的,供应商可向代理机构办理退还相应服务费。
6、供应商对代理服务费计算方法有疑问的可随时咨询代理机构,提交投标(响应)文件后即视为对代理服务费收取无异议。
7、服务费缴交账户:开户行:****银行****公司**非矿支行;开户名:****;账号:403********010641。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2025-2026学年****物业服务采购:2.9196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合同到期后,根据《****财政局关于服务项目延续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厦财采〔2023〕2号)规定,在预算资金有保障、服务价格不提高且上一年度考核合格的前提下,采购人可向中标人延续采购,延续时间为1年。
名称:****
地址:****门市**区新圩镇山岬路105号
联系方式:138****7458
名称:****
地址:**南路81号21层D单元
联系方式:0592-****932、****305
项目联系人:林钰琼、陈志生、许世松
电话:0592-****306、****932、****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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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