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八巨镇阜东路照明亮化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县八巨镇阜东路照明亮化工程。
2.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3.最高限价:48.2万元,招标人将拒绝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报价。如不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报价少于3个的,将重新招标。
4.招标需求:**县八巨镇阜东路照明亮化工程,包含户外防水LED硅胶柔性洗墙灯带、防眩照明灯、变电箱等采购安装,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
5.质量标准:合格。
6.合同履行期限(含安装调试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7.项目地点:**县八巨镇境内。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中小型企业声明函》,否则按无效标处理。具体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谈判,否则相关谈判均无效。
三、获取谈判文件
1.时间:2025年10月31日8:30至2025年11月03日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凭【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单位公章,注明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姓名、手机号码、电子邮箱)、营业执照、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电子扫描或截图件,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在上述规定时间发至邮箱****@qq.com(以收到电子邮件时间为准),方可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发送电子邮件后请****公司(联系人:肖女士;联系方式:182****8009)查收并确认,因电子邮件发送失****公司未收到电子邮件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竞争性谈判文件以电子文件形式通过投标人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注明的电子邮箱发送,投标人未及时收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公司联系。未能成功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无效。
3.本项目不收取谈判文件费用。
四、谈判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谈判保证金。
五、竞争性谈判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07日上午9时00分00秒整。标书代写
2.开标时间:2025年11月07日上午9时00分00秒整。标书代写
3.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大学****创业园创客b栋201。标书代写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联系人:戴先生
联系方式:139****6696
2.代理机构:****
联系人:肖女士
联系电话:182****8009
****
2025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