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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年产 5 万吨 r-PET 及 50 万张再生栈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 ||||
| 项目名称: | 年产 5 万吨 r-PET 及 50 万张再生栈板项目 | |||
| 建设地点: | ****开发区 | |||
| 建设单位: |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司 | |||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 | 峰值环评公众参与说明.pdf | |||
| 项目概况: | 项目****经济开发区内,总占地面积66508.68平方米,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栈板车间、综合楼及其他辅助设施等,建设4条栈板生产线,建成后可形成年产50万张再生栈板的生产能力;二期建设r-PET车间,建设1条废瓶片清洗生产线、2条造粒生产线等,建成后可形成年产5万吨r-PET的生产能力实施。项目总投资4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30万元。 |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循环利用”的要求完善给排水系统。优化废水处理工艺,提高新鲜水的重复利用率和废水处理效率。整瓶清洗废水、湿法破碎排水、热洗废水、摩擦洗废水、浮洗废水、冲洗废水、漂洗废水、滤网清洗废水、造粒系统废水、废气处理废水、地面冲洗废水、残留废****处理站(处理工艺为:中和+调节+气浮+初沉+水解酸化+缺氧+接触氧化+二沉)处理,处理后的废水汇同纯水制备浓水、间接循环冷却排水、锅炉排水和经预处理过的生活污水,废水排放从严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2024****处理厂接管标准。 (二)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进一步优化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及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对挤出工序区域进行封闭控制废气无组织排放,提高有组织收集效率。注塑废气由管道负压收集、挤出废气由负压收集、危废间废气由负压收集,经“静电油雾净化器+干式过滤+沸石转轮+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16米高排气筒排放;破碎废气由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6米高的排气筒排放;解包粉尘由集气罩收集、风选粉尘、混料粉尘及干燥粉尘由集气管道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9米高的排气筒排放;经低氮燃烧的锅炉废气通过19米高的排气筒排放;污水站恶臭单元顶盖密闭,废气由集气管道收集,经“碱液喷淋+生物除臭”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生产线废气排放从严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2024修改单、《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限值要求;恶臭污染物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限值要求;锅炉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同时氮氧化物还应满足《**省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原则上改造后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高于50毫克/立方米”限值要求。 (三)优化总图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建筑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对空压机、注塑机、粉碎机、风选机等高噪声设备采取密闭隔声、安装减振器件,厂界环境噪声不得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规定的3类声环境功能区排放限值。 (四)规范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废催化剂、废过滤棉、物化污泥、废油类物质、废润滑油桶等属于危险废物,生化污泥在鉴定为一般固废前按危险废物管理,在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等要求,做好危险废物在收集、转移、储存、处置过程中的环境管理和安全管理,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一般固体废物进行综合利用应按照《**省固体废物源头管控实施办法》要求进行申报登记。危废暂存库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厂内一般固废暂存场所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五)强化地下水和土壤环境保护措施。按《报告书》要求落实分区防渗措施,项目**3个地下水监测井和4个土壤跟踪监测点。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监测计划,一旦出现污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减少对水体和土壤的不利环境影响。 (六)按照《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环保部公告2016年第74号)要求,细化并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本项目设置950m3事故应急池一座。确保非正常工况排水、事故状态下生产废水、消防水和泄漏物全部得到截留或自流进入事故池,不排入外环境。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分局备案,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防范环境风险。 (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设置污染物排放口和固体废物堆放场并设立标志牌。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和《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建立健全监测制度,长期开展环境监测,依法向社会公开监测结果。严格特征污染物排放管控,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 |||
| 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期内未收到反馈意见。 | |||
|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 办理部门: | 市环****管理科 | 受理地点: | ****环保局服务窗口 | |
| 联系电话: | 0562-****053 | 电子邮箱: | ||
| 落款日期: | 2025-10-3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