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1********313180K | 建设单位法人:王士维 |
| 杨海燕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
| **自治区**市准****煤矿 |
| ****(600万t/a)改扩建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06-烟煤和无烟煤开采洗选;褐煤开采洗选;其他煤炭采选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B0610-烟煤和无烟煤开采洗选 |
| 建设地点: | ****** ****** |
| 经度:110.352778 纬度: 39.736667 | ****机关:****生态环境厅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12-27 |
| 内环审〔2024〕9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1********492789R001Z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24332.67 |
| 2580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1********313180K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中昕****公司 |
| ****0105MA0PTUTM4W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21MAD8XQDM1A | 竣工时间:2024-12-3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8-2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9-23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5082UEsu1 |
|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600万吨/年 | 实际建设情况:600万吨/年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剥离工艺 剥离采用单斗—卡车间断式开采工艺,即由液压挖掘机采装,自卸卡车运输,轮式装载机辅助排土。 2、采煤工艺 采煤采用单斗—卡车间断开采工艺,即煤炭由液压挖掘机采装,自卸卡车运输。 | 实际建设情况:1、剥离工艺 剥离采用单斗—卡车间断式开采工艺,即由液压挖掘机采装,自卸卡车运输,轮式装载机辅助排土。 2、采煤工艺 采煤采用单斗—卡车间断开采工艺,即煤炭由液压挖掘机采装,自卸卡车运输。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生态保护措施。严控施工作业范围,最大限度减少地表扰动。严格落实店沟、黑桥沟、悖牛川等区域留设保护煤柱措施,严禁越界开采。对相关文物保护区域实施禁采,并按照文物保护部门要求落实保护措施,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文物受到爆破振动影响。新剥离表土单独堆存用于生态恢复。按照“边开采、边修复”“谁损毁、谁复垦”的原则,在统筹考虑生物多样性、防沙治沙等要求的基础上,编制运行期及闭矿期生态保护及修复方案,加强运行期采掘场、排土场、表土堆场及闭矿期废弃采坑、废弃工业场地、废弃道路等区域的生态修复、土地复垦和养护管理,使用原生表土和乡土植物,重建与周边自然生态相协调的植物群落,保护和恢复区域生物多样性,最终形成可自然维持的生态系统。煤矿开采不得占用基本草原、永久基本农田、河道等,涉及公益林应依法履行相关手续。建立工程区域及影响区域生态监测系统,开展生态影响跟踪监测和生态系统修复效果评估,根据监测和评估结果,不断优化和完善生态修复措施,维持区域生态功能。 (二)水环境保护措施。制定并落实地下水保护、应急以及水位、水质跟踪监测方案,建立地下水动态监测系统。严格落实地下水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保障区域内居民饮水安全。对维修车间等实施重点防渗,****处理站各污水池、采掘场集水池及澄清池等实施一般防渗。矿坑水经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抑尘用水等,生****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抑尘用水、绿化用水。 (三)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无组织排放浓度达标。预爆区进行洒水预湿,采掘场、排土场已形成的台阶要及时压实覆土、洒水降尘。加强运输道路维护并定期洒水降尘,运输车辆采用覆盖苫布、洒水等抑尘措施,鼓励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按照地方大气污染防治要求加快推进清洁化采暖。采掘场、排土场等区域设置高清粉尘(扬尘)监视视频探头,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四)其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减震、优化爆破方案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和声环境敏感点声环境质量达标。矸石回填采坑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用于矿山采坑回填和生态恢复技术规范》(DB15/T2763-2022)等相关规定,排弃过程中开石与剥离物混合后分层碾压并覆盖足够厚度剥离物,防止自燃。废矿物油、废油桶、废铅蓄电池等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置。按时完成现有环境问题整改。 | 实际建设情况:工程措施: 为保证排土场边坡稳定,同时减少进入沟道的泥沙,设计在排土场坡脚分别设置拦渣堤,拦渣堤采用土石砌筑,筑材利用采掘场剥离物,并通过自然蒸发及入渗将局部低洼地段的内涝水排除。断面为梯形断面,顶宽4m,高4m,边坡比为1:2。在排土场平台边缘设计挡水围埂,避免水流冲刷边坡,在平台内部设计网格围埂,分块拦蓄降雨,避免产生汇流。挡水围埂采用梯形断面,顶宽1.0m,高1.0m,边坡比1:1;网格围埂采用梯形断面,顶宽0.5m,高0.5m,边坡比1:1。网格围埂修筑成20×20m的畦田式网格。 植被恢复措施: 对排土场形成的台阶平台进行植被恢复,在平台外围设置挡水围埂,围埂顶部及边坡种植沙柳,平台草籽选用柠条、苜蓿和沙打旺等,植被覆盖度为60%。对排土场形成的边坡进行植被恢复,在边坡采用沙柳恢复。 露天开采过程中,剥离的表土单独堆放于表土场,当排土场达到设计标高时将表土覆盖于表层,进行植被恢复工作。其中,有73.91万m3表土单独存放于表土场(目前,已有70.71万m3用于一号外排土场及部分内排土场复垦,剩余3.2万m3表土堆放于表土场);2610万m3全部已外排至一号外排土场,剩余5644.56万m3全部内排。 在工业场地内裸露地面种植了草坪和灌木,空心砖内种草进行了护坡;对日用消防水池、污水处理站的周围均播撒了苜蓿草籽;对厂区内堆土台阶坡面栽植了沙柳格网,在其内种植苜蓿进行防护;道路两侧种植国槐和杨树进行绿化美化。 (1)工业场地、外包基地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危险废物暂存间采用防渗施工,正常状态下不会造成地下水污染; (2****处理站各池体、矿坑水收集池均采用符合相关要求的防渗措施; (3)矿坑水和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4)在**周边设置4个水位观测井,工业场地下游设置一个水质监测井,能够及时反映**地下水的受影响状况。 本项目生活污水实际产生量为84m3/d,食堂污水经隔油池隔油(2m3)处理、浴室及粪便污水经化粪池(25m3)处理,分别****基地设置一套处理能力为5m3/h的MBR膜生物反应器,处理后出水水质可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限值要求,污水全部综合利用不外排,回用率100%。 矿坑水产生量为89.82m3/d,在采掘场底部设置集水坑,采坑积水依托采场西南侧已有容积约10000m3蓄水池进行处理,矿坑水经水泵抽至该蓄水池进行沉淀,处理后的出水水质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1、表2标准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2020)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用水水质标准后,用于露天采场、外排土场、运煤道路防尘洒水和工业场地绿化用水,不外排。 采掘场噪声源主要为短促的爆破噪声、剥离及采煤作业和煤炭运输过程中的大型机器设备如装载机、挖掘机、卡车、推土机等机械噪声,排土场噪声源主要为卡车、推土机、洒水车等机械噪声,**凿岩、爆破采用多排垂直深孔松动爆破方式(微差爆破方式),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采用软连接降噪,并及时对设备添加润滑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使用高噪声设备安排在白天进行。 工业场地噪声源主要为锅炉房引风机、鼓风机、污水泵和日用消防水泵等设备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将引风机、鼓风机等置于室内,配备水泥减振基座等措施,污水泵和日用消防水泵设置单独封闭的水泵间,泵体做了减振基础,水泵与进出口管道间安装软橡胶接头,并在工业场地周围建有防护林带。 地面运输系统噪声源主要为场外道路和场内道路运输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在道路两侧建有绿化带,并合理安排运行时间,减少鸣笛,减速慢行,注意对车辆保养维修,严禁超载,保证路面完好和限制车速。 由验收监测结果可知,本项目各监测点声级值昼间在53~58dB(A)之间,夜间声级值在42~47dB(A)之间,满足《工业企业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敏感点昼间噪声值在51~54dB(A)之间,夜间声级值在42~45dB(A)之间,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区声环境功能区限值要求。 (1)采掘场岩石采用多排垂直深孔松动爆破方式,爆破后远程喷雾洒水;洒水车每天对采掘场进行洒水抑尘,并用平地机对地面进行清理与平整; (2)排土场及时进行碾压、洒水抑尘,同时对结束排弃的排土场平台及时进行覆土绿化; (3)配备14台20t洒水车定期对采场、储煤场、场内运输道路进行洒水,并建有完善的洒水降尘工作制度,场外运煤道路采用沥青硬化路面,剥离物运输道路采用砂石硬化路面,同时定期清扫、洒水;对外运煤炭车辆限速、限载、并加盖蓬布; (4****煤矿已与内****集团****公司签订环保监控设备安装及专线数据接入协议,已在采掘场、排土场安装监控设备,配备了一定数量的监控探头,保证监控区域无死角和监控画质清晰。 由监测结果可知,监测期间采掘场周界外浓度最高点与对照点的差值浓度在0.078~0.148mg/m3,其周界外浓度最高点与对照点的差值均小于《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5中标准值;监测期间排土场周界外浓度最高点与对照点的差值浓度在0.087~0.171mg/m3,其周界外浓度最高点与对照点的差值均小于《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5中标准值;监测期间工业场地周界外浓度最高点与对照点的差值浓度在0.116~0.169mg/m3,其周界外浓度最高点与对照点的差值均小于《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5中标准限值。 (1)集水池污泥 根据验收调查,集水池池底污泥实际产生量约为17t/a,全部掺入末煤产品销售。 (2****处理站污泥 根据验收调查,****处理站产生的污泥产生量约为0.25t/a,与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定期委托******公司****政府****填埋场处置。 (3)生活垃圾 根据验收调查,本项目生活垃产生量约为60t/a。工业场地产生的生活垃圾设置垃圾箱定点收集垃圾,外包基地产生的生活垃圾在垃圾池内暂存后,定期委托******公司****政府****填埋场处置。 (4)危险废物 根据验收调查,本项目废矿物油9.68t/a(废机油6.717t/a,废液压油2.1t/a,废机滤0.87t/a),废油桶245个/a,废铅蓄电池0.78t/a,以上废物分区分类存放到该库,废机滤、废油桶采用塑料桶盛装,废矿物油统一收集在封闭的废油收集桶内,废铅蓄电池利用托盘盛装。分区存放在危废暂存库,废矿物油、废铅蓄电池委托**崇丰****公司处置,废油桶委托******公司处置。 (5)尾矸 截止至2025年8月,尾矸产生总量为22万t,其中约15.4 t,定期回填至铧尖露天矿采坑;剩余6.6万t ****商贸****砖厂****公司年产9000万块标准砖建设项目制砖。 (6)锅炉灰渣 供暖锅炉产生的灰渣排放量约为200t/a,用于工业场地的平整和**道路的维护。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MBR膜生物反应器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限值要求 | 分别****基地设置一套处理能力为5m3/h的MBR膜生物反应器。 | ****基地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出口各因子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限值要求。 |
| 1 | 冲击水浴除尘器+脱硫塔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1限值要求 | 工业场地锅炉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SO2、NOX,经冲击水浴除尘器+加碱脱硫,处理后经一根45m高的烟囱排放。 | 工业场地供热锅炉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汞及其化合物、林格曼黑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1限值要求。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本次改扩建****煤矿矿田所属地政策规定,结合开采计划、推进方向以及原环评提出的搬迁计划,制定本次改扩建工程的搬迁计划。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煤矿(600万吨/年)验收阶段正在开采的二采区涉及张家渠社和前黑桥沟社,截止目前前黑桥沟社已全部搬迁完成,剩余搬迁目标将根据开采计划和推进方向逐年落实。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