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项目名称:******站食堂食材采购
项目编号:****
采购人:******站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752 186****5733
地址:****岗区铁路街1号
一、增加事项:
(一)招标文件下载成功即代表报名成功,报名成功需缴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A01包:60000.00元,A02包:40000.00元,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用途及联行号(A0X 保证金 联行号:***)。如报名多个包件请每个包件单独汇款。保证金交纳时间: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0日10时00分(**时间))前,投标保证金以******站财务到账为准,超过时限未到账,**站有权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由此导致投标无效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标书代写
****银行账户缴纳信息:
开户名称:******站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铁路局支行
银行账号:350********00056613
联行号:102****01168
(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不计利息:
1.中标公示结束后60日内,退还未中标单位保证金。
2.中标单位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结束后60日内退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
(2)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证明的(包括资质证明、授权证明、业绩证明、检验检测报告、银行资信证明等)。
(3)投标人围标、串标的。
二、变更事项
(一)招标文件第3页中: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1.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投标人开启报价文件日携带授权委托书,现场办理签到后再递交纸质报价文件。投标人须确保递交时投标文件密封完好(密封包装上须体现包件号、投标人名称、及联系方式)。递交的时间为2025年11月9日08时30分至2025年11月9日08时40分,地址为****岗区铁路街1号(**站办公楼4楼)。开标时间为2025年11月9日08时40分。”标书代写
变更为: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1.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投标人开启报价文件日携带授权委托书,现场办理签到后再递交纸质报价文件。投标人须确保递交时投标文件密封完好(密封包装上须体现包件号、投标人名称、及联系方式)。递交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7日08时30分至2025年11月17日08时40分,地址为****岗区铁路街1号(**站办公楼4楼)。开标时间为2025年11月17日08时40分。”标书代写
(二)招标文件第9页中:
“(五)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正本可单独封装,副本全部一起封装。封套表面标明 “正本”或“副本”字样,在每一封套上可按以下顺序标明如下字样(以下格式仅供参考):
项目名称:
所投包件号:
投标人名称:
联系人、电话
在规定的开标时间:2025年11月9日8时30时 分前不得启封 ”标书代写
变更为:
“(五)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正本可单独封装,副本全部一起封装。封套表面标明 “正本”或“副本”字样,在每一封套上可按以下顺序标明如下字样(以下格式仅供参考):
项目名称:
所投包件号:
投标人名称:
联系人、电话
在规定的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7日8时30时 分前不得启封 ”标书代写
原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更正,原招标公告与更正公告有矛盾的地方,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站
2025年10月31日
2025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