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地点:中拍平台
拍卖时间:2025-11-07 10:00
预展地点:**省**市**区滇池路1302号
预展时间:2025-10-31~2025-11-06
受委托,****将对国企公车一批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3辆机动车整体打包拍卖(品牌为**五十铃牌轻型普通货车、**五十铃牌轻型栏板货车、尼桑轻型栏板货车)
| 序号 | 车辆牌号 | 车辆名称 | 车架号 | 排量 | 启用日期 | 已行驶里程 (公里) | 年检到期日 | 强制报废期止 | 备注 |
| 1 | 云A1CD90 | **五十铃牌轻型普通货车 | LETEDDE15FH004315 | 2.5 | 2015年09月 | 213900 | 2025年09月 | 2030年09月 | / |
| 2 | 云A5N7P3 | **五十铃牌轻型栏板货车 | LETEDDE14HH009315 | 2.5 | 2017年06月 | 162227 | 2025年06月 | 2032年06月 | 强制报废 |
| 3 | 云AT1W03 | 尼桑牌 轻型栏板货车 | LJNTGUBG2EN101121 | 2.4 | 2015年03月 | 262057 | 2025年09月 | 2030年03月 | / |
(注:以上清单仅供竞买人参考、车辆以现状为准。)
二、拍卖时间:2025年11月07日10:00时起至 2025年11月07日11:00时止,延时除外(网络拍卖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3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至3分钟,自动延时的,截止时间以**后的结束时间为准)。标书代写
三、标的展示时间、地点:2025年10月31日起至2025年11月06日止(每天9:00时—17:00时)请****公司预约。
注: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看样时请竞买人自行携带车辆电源启动设备,凡报名的竞买人均视为对拍卖标的实物现状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四、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1月06日17:00止。
五、拍卖方式:网络拍卖。
六、拍卖平台:中拍平台(网址:https://paimai.****.cn/)。
七、保证金事项:报名时须交纳竞买保证金2,0000元(贰万元整)。缴纳截止时间与报名截止时间一致。标书代写
1.保证金缴纳账号:
户名:****
开户行:****银行****支行
账号:530********600000685
八、履约保证金及过户、报废办理相关要求:
1.履约保证金:买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涉及须过户的车辆,买受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车辆变更过户及保险过户手续(该车辆过户规定时间:车辆移交当日开始至2025年11月21日止)。涉及须报废的车辆,买受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车辆报废、拆解并出具相关证明,且无任何违规行为或安全责任。请竞买人将车辆的相关过户凭证及报废凭证拍照并通过手机发送到****项目负责人手机号码138****7026处,项目负责人收到并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退还至报名者账户;逾期者的过户保证金将不再退还。
2.二手机动车交易税发票: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办理车辆过户过程中,二手机动车交易税发票金额须与拍卖机构出具的拍卖成交确认书载明的成交金额保持一致,并将交易税发票拍照并通过手机发送到****项目负责人手机号码138****7026处,否则,过户保证金将不再退还。
3.未竞买成功者,保证金在拍卖会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4.竞买人在缴纳保证金后,****公司联系,由我公司确认竞买资格。
九、竞买条件: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与竞买(竞买人须在中拍平台上实名注册)。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公司在“中拍平台”发布的《竞买须知》。
十一、成交后,买受人须按照中拍平台规则缴纳软件使用费。
十二、特别说明:
1.拍卖车辆如需转出到**辖区外的,请竞买人自行到转入地车管部门咨询,核实后再行办理。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2.请买受人于2025年11月10日17:00前完成交款提车,超过此期限所产生的停车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于2025年11月21日前完成车辆过户、报废手续,否则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4.本次所有标的按现状拍卖,相关信息仅供竞买人参考,请有意竞买车辆的竞买人,在拍卖前实地仔细察看车辆,掌握车辆状况并自行向车管部门了解车辆相关信息,未看样的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已确认,责任自负。过户是否有限制的相关事宜请竞买人自行咨询落户地车管部门,请慎重决定是否购买。标的物的运输、过户、落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移交前所产生的车辆违章、罚款、扣分由委托人及买受人共同负责,标的物移交后、所发生的转运、产权过户及车辆违章、年检、单证补换、罚款、扣分、保险、车船税等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公司不承担车辆质量瑕疵及车辆过户、落户等任何担保责任。
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138****7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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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