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人:****
二、代理机构:****
三、项目名称:**新****中心建设工程施工项目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取消理由:
本项目于2025年10月22日****交易中心****中心开评标,在公示期间(2025年10月24日8:30时--2025年10月27日17:00),有投标单****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市****公司)提出异议,并向招标人递交了书面异议文件,****委员会重新评标。
****委员会认真审阅、讨论,同时结合招标文件精神,在对相关事项发函征询并****集团有限公司的回复后,出具《关于**新****中心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复评报告》:
报告内容为经****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文件,未发现在建****大学****基地(一期)原项目负责人吴小燕更换为肖银辉的变更资料。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4条第二点约定“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办理更换后,投标时需提供的资料(未提供视作无变更)”,评标委员会****集团有限公司拟派项目负责人吴小燕不符合本项目资格审查条件,应视为无效标,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六、公示期限:2025年11月1日8:30时--2025年11月3日17:00时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越****街道
联系人:吴建刚
电话:0575--****9926
代理机构:****
地址:**市越****路**大厦14楼
联系人:郦家锋、徐**
电话:175****3602
2025年10月31日
说明:对本项目的复评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书面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代理机构的异议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管理部门投诉。投诉以单位名义的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个人名义的需署明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并附身份证明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管理部门(职能处室): ****建设局,0575-****1740/0575-****3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