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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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省**县谢坑**谢坑矿段铅锌矿补充勘查项目 | **省**市**县梅仙镇谢坑**谢坑矿段 | **** | **市****公司 | 项目临时占地面积约1566平方米,设计布置矿产地质钻孔29个,设计工作量8000米(具体地理位置和工程内容详见报告表) |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钻孔泥浆经沉淀后循环使用,添加山泉水、沉淀后雨水补充钻孔损耗,钻孔结束,在泥浆循环池、沉淀池内干化、回填,不外排;淋溶水经沉淀后作为钻孔补充水或洒水降尘,不外排;钻孔结束,及时规范封井或设置规范的水文井。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钻探采用湿法作业,利用山泉水、沉淀后雨水与淋溶水、水文孔抽水等对钻探场地洒水降尘。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加强机械设备的保养和维护,确保施工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防止噪声扰民。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处置措施。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做到“**化、减量化、无害化”,认真落实固废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废配件与器具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进行综合利用,最大限度地减少最终处置量,不能回收利用的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妥善贮存处置,并做好贮存、转移等台账记录,不得产生二次污染。 (五)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影响防控措施。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不得随意扩大施工范围和违法违规占用基本农田、天然林等环境敏感区,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施工结束后,对施工临时占地进行覆土回填,封堵钻孔,植被恢复,恢复土地原有利用功能;场地清理、开挖的废土石,钻渣、干化泥浆与表土用于覆土回填。 |
****环境局
2025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