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31日南京江北新区行政审批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江苏-南京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3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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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发布机构: 行政审批****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5-10-31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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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31****行政审批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传真:025-****0580

通信地址:****新区**大道292****中心

联系人:****审批局****审批办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环境与生态监测检测、职业卫生检测扩建项目

****新区科创大道9号智合园F8栋

****

****公司

项目(宁新区管审备〔2024〕1021)选址于****新区科创大道9号智合园F8栋,****实验室布局进行调整,新增固体废物、土壤及地下水等检测设备,扩充现有项目检测能力。****公司每年可出具报告10000份。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

(一)排水系统实行雨污分流,****园区雨污管网的衔接。项目首次清洗废液收集后作危废处置,后道清洗废水、地面清洁废水、多余水样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接管要求后,****处理厂集中处理。

(二)落实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实验检测废气经“SDG+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根20米高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危废库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落实《报告表》对无组织废气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

(三)合理布局风机、空压机等噪声源,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按照固废“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原则,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贮存和处置措施。实验废液、首次清洗废液、危化品的废包装物及容器、废试剂、废药品、废一次性耗材、废SDG吸附剂和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送有资质单位处理,转移处置时,按规定办理相关环保手续。废弃危险固废样品返回原厂处置,废弃土壤样品和生活垃圾由环卫清运。禁止非法排放、倾倒、处置任何危险废物。

2

****实验室项目

****新区华创路72号鲲鹏大厦A座

****公司

****研究院股份公司

项目(宁新区管审备〔2025〕938号)选址于****新区华创路72号鲲鹏大厦A座5楼,购置pH计、溶解氧测定仪、分光光度计、消解器、离心机、培养箱、冰箱等设备,建设****实验室,对废水样中COD、氨氮、总磷,总氮、硝氮等污染物进行检测,每年检测样品数约4000个。本项目为小试,不涉及中试放大及生产。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

(一)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初次清洗废液收集后作危废处置,后道清洗废水、实验室台面积地面清洁废水、润洗废水和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接管要求后,****处理厂集中处理。

(二)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实验准备、样品检测、试剂及样品留存废气经自净式通风橱收集处理排放。落实各项废气无组织排放防治要求,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

(三)合理布局风机等噪声源,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四)按照固废“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原则,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贮存和处置措施。废试剂瓶、废药剂包装、实验室废液、废预制试剂和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送有资质单位处理,转移处置时,按规定办理相关环保手续。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委托专业单位处置。禁止非法排放、倾倒、处置任何危险废物。



****委员会行政审批局

2025年10月31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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