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块名称:临港产业**3号地块;
占地面积:331766.60 m2,折合47.650亩;
地理位置:位于**省**市**市S225道路西侧、规划经三路东侧,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3.815977°,北纬34.300873°;
现地块使用权人:****规划局;未来规划:规划为建设用地中的第一类用地-居住用地;
调查结果:(1)2009年之前至2019年期间,地块一直作为桂庄村集体农用地使用,地表主要种植农作物(大豆、玉米、小麦),属**市佛****委员会集体农用地;2020年,****政府征收,规划为居住用地(R),地块至今仍持续种植农作物,未进行开发建设。
(2)现场调查结果:临港产业**3号地块当前和历史上一直作为农用地使用,地块内不涉及其他产生有可能的土壤污染源的工矿用途、规模化畜禽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未曾作为生活垃圾以及工业固废、危险废物等堆场使用。地块内土壤未曾散发异常气味,未出现排放工业废水情况,未曾发生过其他环境污染事故。
(3)地块四至边界及相邻区域历史及现状主要为农田、村庄、道路、个体养殖场。周围1 km范围内存在1****养殖场和1****服务区****加油站;通过资料分析和人员访谈可知,****加油站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三废”能妥善的得到处置且达标排放,运营期间未发生过污染物排放超标等环境污染事故;通过大气沉降、地下水迁移、地表径流等方式对本地块造成影响的潜在污染情况可能性较小。因此周边地块基本不会对本地块造成污染。
综上所述,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中的工作程序,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通过以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的污染识别结果,可以得出本次调查报告论: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不存在确定的、可造成土壤污染的污染源,地块受到污染的可能性较低,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不需要进入第二阶段的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