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中医院“两专科一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3包更正公告[2025]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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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0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1、提交(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更正为:2025年11月17日10:00。标书代写

2、提交(上传)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更正为:**县双墩镇**北路与济****服务中心北楼2楼6号开标室。标书代写

3、第三章采购需求二、货物需求中(1)货物指标重要性 (适用于第1包、第2包、第3包)更正为:

标识重要性

标识符号

代表意思

重要指标项

评审项

一般指标项

(无标识符号)

符合性审查项,有10条或以上不满足或负偏离的,投标无效。

4、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2.2符合性审查中技术响应情况更正为:

7

技术响应情况

符合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对

一般性指标项技术参数(无

标识符号)的要求,有10条

或以上不满足或负偏离的,

投标无效。

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5、本项目采购文件及采购公告中,涉及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县公共****公司”均变更为:“****”。

6、本项目采购文件中,代理费用收取账户名称及收取单位由“**县公共****公司”变更为:“****”。

更正日期:2025年10月3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问1:关于无标识符号项作为符合性审查项,有5条或以上不满足或负偏离的,投标无效的相关质疑。

答1:见更正内容3。

问2:关于第2包中货物输液泵(立式)、▲输液泵组架相关参数的质疑。

答2:不予修改,经采购人调研,符合招标文件货物参数要求的品牌不少于三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县水湖镇长淮路与南一环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0551-****43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县双墩镇**北路与济****服务中心北楼5楼

联系方式:0551-****1967、****19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敏

电话:0551-****1967、****1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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