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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423MA6Y0F9K0P | 建设单位法人:丰艳伟 |
| 韩坤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省**市**区双照街道办庞西村东2号 |
| ****报废机动车拆解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85-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均不含原料为危险废物的,均不含仅分拣、破碎的)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4210-C4210-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双照街道办庞西村东2号 |
| 经度:108.64295 纬度: 34.39452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4-19 |
| 咸环秦函〔2022〕1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4-11-04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000 |
| 10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423MA6Y0F9K0P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云达****公司 |
| ****0104MA6URNTC86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32MACAE8AA14 | 竣工时间:2024-10-15 |
| 2025-08-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5-10-01 |
| 2025-09-2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0-3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50926LNDAl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拆解报废汽车能力合计6000辆/年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拆解报废汽车能力合计6000辆/年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机动车拆解工艺 (1)汽车拆解工艺流程 根据《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GB 22128-2019)和《报废机动车拆解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 348-2022) 的要求,本项目的拆解工艺主要包括报废汽车预处理、报废汽车拆卸及部分金属件破碎以及拆解出的各种物品的分类收集和处置,不涉及深度处理和危险废物处理。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见图 2-1。 (2)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简述 拆解工艺介绍如下: 报废机动车的储存:经预处理后的报废机动车由厂内叉车移至待拆解机动车存放区,所有车辆应避免侧放、倒放。机动车如需叠放,使上下车辆的重心尽量重合,且不应超过3层。2层和3层叠放时,高度分别不超过3m和4.5m。大型车辆单层平置。 采用框架结构存放的,要保证安全性,并易于装卸。电动汽车贮存场地单独管理,并保持通风。 ①报废机动车进厂检查和登记 图 2-1 报废汽车拆解总作业程序及产污环节图 ②报废汽车预处理 报废汽车预处理主要内容及先后次序为: A.关闭电器总开关,拆除蓄电池和蓄电池接线,将蓄电池和电容器送至蓄电池贮存处; B.有安全气囊系统的拆除安全气囊系统后引爆; C.拆除含多氯联苯的电容器,将电容器送至电容器贮存处; D.放净燃油、发动机机油、变速箱机油、传动装置机油、离合器油、动力转向机油等,通过收集渠汇入集油池,冷却液、防冻液、制动液和挡风玻璃洗涤液等其他废液用专门容器收集; E.用专用设备拆除和收集汽车空调制冷剂。 ③报废汽车总体拆解工艺路线 报废汽车预处理完毕之后,应完成以下拆解: A.拆下油箱; B.拆除机油滤清器; C.拆除玻璃; D.拆除包含有毒物质的部件(含有铅、汞、镉及六价铬的部件); E.拆除催化转化器及消声器、转向锁总成、停车装置、倒车雷达及电子控制模块; F.拆除车轮并拆下轮胎; G.拆除能有效回收的含金属铜、铝、镁的部件; H.拆除能有效回收的大型塑料件(保险杠、仪表板、液体容器等); I.拆除橡胶制品部件; J.拆解有关总成和其他零部件,并符合相关法规要求。余下车架总成吊至车架总成拆卸工段, 最后进行压扁或剪断操作, 以便最终进入破碎程序。 ④安全气囊的引爆 安全气囊内主要化学成分包括:叠氮化钠、硝酸钾和二氧化硅。引爆时,首先叠氮化钠分解为金属钠和氮气的混合物。然后,金属钠和硝酸钾反应释放出更多的氮气并形成氧化钾和氧化钠。这些氧化物会立即与二氧化硅结合,形成无害的硅酸钠玻璃,氮气则充进气囊。 根据 GB 22128-2019《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要求:报废汽车拆解企业必须具备安全气囊直接引爆装置或者拆除、存储、引爆装置。本项目采用箱式的专用设备进行气囊的引爆,从报废汽车上拆下的气囊置于引爆容器内,使用电子引爆器对气囊进行引爆,引爆容器为密闭装置,可起到阻隔噪声的作用,且可有效保证车间内操作人员的安全。 ⑤拆解深度 本项目拆解的各种物质不会进行进一步的拆分和处置,具体如下: A.蓄电池从汽车上拆除后,不再进行进一步的拆解,暂存后交给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B.制冷剂、尾气净化装置仅从汽车上拆除,不进一步拆解,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C.各种电器也仅从汽车上拆除,不进行进一步的拆解。 D.为便于储存、运输及提供外售价值,塑料件按其类型分类于仓库内进行存储。 2.2.2废旧五金加工工艺 废旧五金回收拆解工艺流程如图 2-2: 图 2-2 废旧五金加工工艺及产污环节图 废旧五金拆解过程根据不同的材质、大小,人工进行拆解、分拣、分类。 为方便运输,需对一些金属类物资送至汽车拆解深加工破碎处理;对于一些相对较大的金属类物资进行剪切、切割等作业,切割过程中无破碎以及其他深加工过程。在此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利用专用容器进行收集并明确标识, 统一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机动车拆解工艺 (1)汽车拆解工艺流程 根据《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GB 22128-2019)和《报废机动车拆解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 348-2022) 的要求,本项目的拆解工艺主要包括报废汽车预处理、报废汽车拆卸及部分金属件破碎以及拆解出的各种物品的分类收集和处置,不涉及深度处理和危险废物处理。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见图 2-1。 (2)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简述 拆解工艺介绍如下: 报废机动车的储存:经预处理后的报废机动车由厂内叉车移至待拆解机动车存放区,所有车辆应避免侧放、倒放。机动车如需叠放,使上下车辆的重心尽量重合,且不应超过3层。2层和3层叠放时,高度分别不超过3m和4.5m。大型车辆单层平置。 采用框架结构存放的,要保证安全性,并易于装卸。电动汽车贮存场地单独管理,并保持通风。 ①报废机动车进厂检查和登记 图 2-1 报废汽车拆解总作业程序及产污环节图 ②报废汽车预处理 报废汽车预处理主要内容及先后次序为: A.关闭电器总开关,拆除蓄电池和蓄电池接线,将蓄电池和电容器送至蓄电池贮存处; B.有安全气囊系统的拆除安全气囊系统后引爆; C.拆除含多氯联苯的电容器,将电容器送至电容器贮存处; D.放净燃油、发动机机油、变速箱机油、传动装置机油、离合器油、动力转向机油等,通过收集渠汇入集油池,冷却液、防冻液、制动液和挡风玻璃洗涤液等其他废液用专门容器收集; E.用专用设备拆除和收集汽车空调制冷剂。 ③报废汽车总体拆解工艺路线 报废汽车预处理完毕之后,应完成以下拆解: A.拆下油箱; B.拆除机油滤清器; C.拆除玻璃; D.拆除包含有毒物质的部件(含有铅、汞、镉及六价铬的部件); E.拆除催化转化器及消声器、转向锁总成、停车装置、倒车雷达及电子控制模块; F.拆除车轮并拆下轮胎; G.拆除能有效回收的含金属铜、铝、镁的部件; H.拆除能有效回收的大型塑料件(保险杠、仪表板、液体容器等); I.拆除橡胶制品部件; J.拆解有关总成和其他零部件,并符合相关法规要求。余下车架总成吊至车架总成拆卸工段, 最后进行压扁或剪断操作, 以便最终进入破碎程序。 ④安全气囊的引爆 安全气囊内主要化学成分包括:叠氮化钠、硝酸钾和二氧化硅。引爆时,首先叠氮化钠分解为金属钠和氮气的混合物。然后,金属钠和硝酸钾反应释放出更多的氮气并形成氧化钾和氧化钠。这些氧化物会立即与二氧化硅结合,形成无害的硅酸钠玻璃,氮气则充进气囊。 根据 GB 22128-2019《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要求:报废汽车拆解企业必须具备安全气囊直接引爆装置或者拆除、存储、引爆装置。本项目采用箱式的专用设备进行气囊的引爆,从报废汽车上拆下的气囊置于引爆容器内,使用电子引爆器对气囊进行引爆,引爆容器为密闭装置,可起到阻隔噪声的作用,且可有效保证车间内操作人员的安全。 ⑤拆解深度 本项目拆解的各种物质不会进行进一步的拆分和处置,具体如下: A.蓄电池从汽车上拆除后,不再进行进一步的拆解,暂存后交给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B.制冷剂、尾气净化装置仅从汽车上拆除,不进一步拆解,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C.各种电器也仅从汽车上拆除,不进行进一步的拆解。 D.为便于储存、运输及提供外售价值,塑料件按其类型分类于仓库内进行存储。 2.2.2废旧五金加工工艺 废旧五金回收拆解工艺流程如图 2-2: 图 2-2 废旧五金加工工艺及产污环节图 废旧五金拆解过程根据不同的材质、大小,人工进行拆解、分拣、分类。 为方便运输,需对一些金属类物资送至汽车拆解深加工破碎处理;对于一些相对较大的金属类物资进行剪切、切割等作业,切割过程中无破碎以及其他深加工过程。在此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利用专用容器进行收集并明确标识, 统一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处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食堂污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和其他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肥田,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精拆粉尘由集气罩收集后经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排气筒排放(DA001) 切割粉尘由集气罩收集后经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排气筒排放(DA002) 设置油烟净化装置油烟引至楼顶排放 车辆拆解车间设置排水沟、沉砂池、污水池及油水分离器,车辆冲洗废水经收集沉淀再由油水分离器处理后回用;初期雨水经雨水收集池收集后排入油水分离器处理后回用; 食堂污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和其他生活 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肥田。 | 实际建设情况:不设食堂,无食堂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肥田,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精拆和切割粉尘分别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过一套除尘器处理后,共同经一根15排气筒排放 未设厨房 车辆拆解车间设置排水沟、沉砂池、污水池及油水分离器,车辆冲洗废水经收集沉淀再由油水分离器处理后回用;初期雨水经雨水收集池收集后排入油水分离器处理后回用;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30m2)处理后定期清掏肥田。 |
| 不设食堂,无食堂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肥田,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精拆和切割粉尘分别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过一套除尘器处理后,共同经一根15排气筒排放 未设厨房 车辆拆解车间设置排水沟、沉砂池、污水池及油水分离器,车辆冲洗废水经收集沉淀再由油水分离器处理后回用;初期雨水经雨水收集池收集后排入油水分离器处理后回用;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30m2)处理后定期清掏肥田。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强化运营期环境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环保规章制度,设立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负责环保工作。定期对各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测,监测报告应及时向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 实际建设情况:建立健全各项环保规章制度,设立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负责环保工作。定期对各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测,监测报告应及时向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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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废水处理设施 | 不外排 | 车辆拆解车间设置排水沟、沉砂池、污水池及油水分离器,车辆冲洗废水经收集沉淀再由油水分离器处理后回用;初期雨水经雨水收集池收集后排入油水分离器处理后回用;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30m2)处理后定期清掏肥田。 | 不外排 |
| 1 | 精拆和切割粉尘处理设施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二级标准 | 精拆和切割粉尘分别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过一套除尘器处理后,共同经一根15排气筒排放 | 连续两天监测 | |
| 2 | 预处理平台非甲烷总烃处理设施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二级标准 | 预处理平台非甲烷总烃由集气罩收集后经过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由 15m排气筒排放 | 连续两天监测 |
| 1 | 噪声治理设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 放标准》(GB12348-2008) 2 类标准 | 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 | 监测两天 |
| 1 | 生活垃圾:设分类垃圾桶,分类收集后由当 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一般工业固废: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区,分类收集定期外售。 危险废物:设置危废暂存间,地面硬化防渗处理。 | 生活垃圾:设分类垃圾桶,分类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一般工业固废: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区,分类收集定期外售。 危险废物:设置危废暂存间,地面硬化防渗处理。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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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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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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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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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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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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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