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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执法局相关文件要求,做好生活垃圾转运站污水清运处理工作,我村拟聘请第三方处理生活垃圾转运站污水。生活垃圾转运站污水运输费用根据运输量、运输处理场所计算当月生活垃圾转运站污水清运费,运往****填埋场运输费不高于63.45元/吨,生活垃圾转运站污水处理费不高于87.92元/吨。服务期6个月,总服务费不高于17000元,具体每月费用以实际发生数为准。拟通过协商议价方式确定供应商。根据区相关工作的要求,该项目已经我村“两委一会”联席会议商议同意。
备注:一、竞投单位本年通过协商议价、三方报价方式累计承担蔡一村集体货物、工程及服务采购类项目不得超过20万元(不含本数),超过20万元(不含本数)的,视为无效报价。二、供应商不得与本村“两委”干部本人及其近亲属(包括:配偶及配偶父母、兄弟姐妹,本人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存在参与投资、经营等利益关系情况。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与农村集体同一合同项目的采购。与项目实施单位负责人相同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与该项目的管理、监理、检测或验收服务项目的采购。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3日至2025年11月7日,公示期如有异议,可向我社以实名书面材料反映。
联系电话:****4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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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