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自然资源局 海原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清水河流域城乡供水工程(海原段)三泵站输电线路临时用地土地复垦竣工验收的公示

审批
宁夏-中卫-海原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31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 ****草原局关于**河流域城乡供水****泵站输电线路临时用地土地复垦竣工验收的公示

发表日期: 2025年10月30日 ****
****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现对**河流域城乡供水****泵站输电线路临时用地土地复垦竣工验收结果予以公示。

一、基本情况

2023年11月30日,****下发《关于**河流域城乡供水****泵站输电线路临时用地的批复》(海自然资函〔2023〕52号),同意将**县**镇国有土地0.3169公顷,**镇黑城村、坪路村、小河村集体土地0.3711公顷,共0.6880公顷(其中灌木林地0.6134公顷、农村道路0.0746公顷)批复给**水投清****公司,作为**河流域城乡供水****泵站输电线路地上线路架设和施工便道临时用地,用地期限为5个月,自2023年11月24日至2024年4月23日。

二、土地复垦验收情况

**水投清****公司已完成临时用地复垦,并向我局提出复垦验收申请。2025年10月15日,我局联合县林草局,****农业农村局、水务局、****环境局****分局、****政府对该项目土地复垦工作进行了验收,拟通过复垦验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5年10月30日至2025年11月29日,相关权利人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作无意见,我局将通过该临时用地复垦验收。



**** ****草原局

2025年10月30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