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桂自然资规〔2023〕1号)、《******局关于开展总平面图批前公示工作的通知》(南自然资发〔2023〕1280号)的相关规定,现将****申请办理位于**市**区百花岭**侧、枫林路西侧的由****公司****农贸市场予以批前公示如下:
一、项目地址
**市**区百花岭**侧、风林路西侧。
二、地类(用途)
公用设施用地。
三、建设理由
因周边无规范性市场,为满足周边居民日常民生采购需求,拟建设一座具备公益性质的城市基础设施。
四、主要建设内容
拟建1#农贸市场、2#农贸市场配套综合楼以及地下室,建筑层数地上5层、地下2层,建筑高度26.55米。总用地面积12957.12㎡,总建筑面积30754.08㎡,地上建筑面积18965.17㎡,其中1#农贸市场16054.11㎡、2#农贸市场配套综合楼2911.06㎡;地下建筑面积11788.91㎡,其中农贸市场213.6㎡、公厕98.6㎡、消防控制室53.25㎡、机动车库8701.89㎡、非机动车库2721.57㎡;建筑占地面积4504.52㎡,绿地面积3431.6㎡。容积率1.49,建筑密度34.76%,绿地率26.48%,机动车位241个,非机动车位1450个。
五、公示地点
(一)******局规划公示栏(**市**区祥宾路1-1号埌东村六组68号晟大埌东市集四楼);
****农贸市场项目现场公告栏;
(三)****门户网站(http//www.****.cn);
同时,将在2025年10月31日起(共三个工作日)在****门户网站(http//www.****.cn)、******局规划公示栏上刊登相关公示的公告信息。
涉及到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将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于公示期(2025年11月3日至2025年11月11日)内反映至******局(联系电话:0771-****920,邮寄地址:**市**区祥宾路1-1号埌东村六组68号晟大埌东市集四楼,邮编530000)。
特此公示
******局
2025年10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 公示牌-02.pdf 公示牌-01.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