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法院联通司法云服务器**运维及机柜托管服务项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拟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内容、预算。
1、项目名称:法院联通司法云服务器**运维及机柜托管服务项目。
2、采购内容:法院联通司法云服务器**运维及机柜托管服务。
3、项目预算:80000.00元/年。
二、申请的原因、理由及相关说明。
****法院部分信息系统,包括但不限于“华宇融合科技法庭应用服务”、“华夏融合科技法庭应用服务”、“警务平台报警数据交换服务”、“深信服EDR安全终端软件”、“**国密门禁系统服务”、“融合法庭语音识别系统服务”、“保密自检自查软件”等重要业务系统,自2022年起托管于“联通云”计算中心,并租用对应的计算存储**和网络设备**,含机柜租赁等;现在该服务合同即将到期,若更换其它云服务商,将要进行系统迁移或者下线,****法院审判业务工作,****法院不能正常工作;为确保以上这些业务系统不间断运行,需由特定供应商提供服务。
三、拟定的唯一供货商名称、地址。
供货商名称:****
供货商地址:**省**市**区南北大街132号联通综合楼
四、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表。
4.1专家姓名
| 序号 | 专家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 1 | 孔祥平 | ****学校 | 高工 |
| 2 | 王炜桐 | ******公司 | 高工 |
| 3 | 史启斌 | ****中心 | 高工 |
4.2专家综合论证意见:
****法院部分信息系统,包括但不限于“华宇融合科技法庭应用服务”、“华夏融合科技法庭应用服务”、“警务平台报警数据交换服务”、“深信服EDR安全终端软件”、“**国密门禁系统服务”、“融合法庭语音识别系统服务”、“保密自检自查软件”等重要业务系统,自2022年起托管于“联通云”计算中心,并租用对应的计算存储**和网络设备**,含机柜租赁等;现在该服务合同即将到期,若更换其它云服务商,将要进行系统迁移或者下线,****法院审判业务工作,****法院不能正常工作;为确保以上这些业务系统不间断运行,需由特定供应商提供服务。****财政厅《****财政厅****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2018]18号)文件第二条第(一)款第7项。只能由特定供应商制造或者提供货物和服务,且不存在任何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的其他情况”的规定,专家组一致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5年10月31日至2025年11月7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
采购人:****
地址:**市**区龙马路33号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877-****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