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关于公布实施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 更新成果的通知 | ||||||||||||||||||||||||
| 2024-12-24 | ||||||||||||||||||||||||
| ||||||||||||||||||||||||
| ****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单位、重点企业: 根据《******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然**评价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22〕75号)要求,按照《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和《城镇土地估价规程》我县已完成新一轮城镇土地级别调整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更新******厅****规划局专家验收。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我县新一轮基准地价更新成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本次更新成果自公布之日起实施,2020年1月7日印发的《****关于公布土地级别调整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费政字〔2020〕4号)同时废止。 附件:1.****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图; 2.**建制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图; 3.****基准地价内涵; 4.****土地级别调整成果; 5.****基准地价成果; 6.****基准地价修正体系; 7.**建制镇驻地基准地价内涵; 8.**建制镇驻地土地级别调整成果; 9.**建制镇驻地基准地价成果; 10.**建制镇基准地价修正体系。 **** 2024年11月18日 | ||||||||||||||||||||||||
| 附件附件.pdf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