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鸿仁窗饰有限公司竹帘及麻帘技改项目

审批
江苏-苏州-太仓市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3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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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3********26897X5黄介仁
陈松生******市
**镇顾港路 2 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竹帘及麻帘技改项目****
2021版本:035-竹、藤、棕、草等制品制造C204-C204-竹、藤、棕、草等制品制造
******市 ******市
经度:121.079444 纬度: 31.456111****审批局(**环评审批)
2023-12-13
苏环建〔2023〕85第225号913********26897X5001Y
2025-05-105425
30****
913********26897X5****
****0507MA1WM4GB06**绿水(苏****公司
****0507MA1WM4GB062024-11-25
2025-09-252025-10-29
https://www.****.com/gs/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镇顾港路2号和1号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镇顾港路2号。
原计划租赁的顾港路1号****公司厂房作为二厂区裁剪组装车间,目前不涉及裁剪组装工艺,因此该车间暂未租赁。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产竹帘15万平方米、麻帘25万平方米。年产竹帘15万平方米、麻帘25万平方米。
无变动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竹类窗帘:着色(外协)-清洗-脱水-烘干/砂磨-上漆-晾干/本色-贴布-裁切-编织-烟熏(外协)-裁剪组装-成品; 麻类窗帘:着色(外协)-清洗-脱水-烘干/漂白(外协)-清洗-脱水-烘干/打辫子-编织-烟熏(外协)-裁剪组装-成品; 裁剪组装:裁剪-裁片-打机眼-组立-穿拉绳-检验竹类窗帘:着色(外协)-清洗-脱水-烘干/外购上漆竹类/本色-裁切-编织-烟熏(外协)-成品; 麻类窗帘:着色(外协)-清洗-脱水-烘干/漂白(外协)-清洗-脱水-烘干/打辫子-编织-烟熏(外协)-成品;
一阶段验收不涉及砂磨、上漆、晾干、贴布、裁剪组装工艺,因此上漆涂装机、5M红外线热风干燥机、单面涂装机、砂磨机、打磨机、吸尘机(配套吸尘袋)、贴布复合机、钻孔机均未配置。另外,辫子机由环评的45台变为44台,减少1台;纸绳机由环评中4台变为9台,增加5台;绕线机由环评中10台变为5台,减少5台。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给排水系统。技改项目建成后全厂的清洗废水须收集经新增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洗涤用水标准后全部回用于清洗工段不外排;生活污水须收集预处理达接管要求后经规范化排污口排入市政管网,****处理厂集中处理。 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技改项目建成后全厂的上漆废气由集气罩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尾气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须按《报告表》要求放、更换活性炭并做好台账记录;锅炉采用天然气作燃料,燃烧废气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砂粉尘经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在车间无组织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收集处理后经烟道通过屋顶排口排放;****处理站采取加盖等措施,加强对无组织臭气的管理;须加强管理,控制全厂无组织废气排放对环境的影响。生产废气排放执行**省《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的相关要求;天然气燃烧废气执行**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的相关要求;污水处理站废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的相关要求。项目不得设置任何燃煤(油)锅炉设施。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给排水系统。技改项目建成后全厂的清洗废水及反冲洗水收集后经新增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中直流冷却水、洗涤用水标准后全部回用于清洗工段不外排;生活污水须收集预处理达接管要求后经规范化排污口排入市政管网,****处理厂集中处理。 一阶段验收未涉及砂磨、上漆、晾干、贴布工艺,也不涉及食堂烹饪,因此一阶段验收不涉及砂磨废气(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上漆废气(二级活性炭处理后DA001排气筒排放)、胶水废气(无组织排放)、食堂油烟(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烟囱排放)。一阶段验收中锅炉采用天然气作燃料,燃烧废气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执行**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的相关要求;污水处理站废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的相关要求。项目未设置任何燃煤(油)锅炉设施。
一阶段验收未涉及砂磨、上漆、晾干、贴布工艺,也不涉及食堂烹饪,因此一阶段验收不涉及砂磨废气(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上漆废气(二级活性炭处理后DA001排气筒排放)、胶水废气(无组织排放)、食堂油烟(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烟囱排放)。一阶段验收中锅炉采用天然气作燃料,燃烧废气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你单位应当依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规定,及时申请排污许可证;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办理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手续。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经验收不合格,建设项目已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生态环境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依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规定,取得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913********26897X5001Y,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办理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手续
无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0.408 0.408 0 0 0.408 0.408
0 1.224 1.224 0 0 1.224 1.224
0 0.122 0.122 0 0 0.122 0.122
0 0.016 0.016 0 0 0.016 0.016
0 0.163 0.163 0 0 0.163 0.163
0 0 0 0 0 0 0 /
0 0.02 0.02 0 0 0.02 0.02 /
0 0.094 0.094 0 0 0.094 0.094 /
0 0.029 0.029 0 0 0.029 0.029 /
0 0 0 0 0 0 0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生活污水排口 ****集团有****处理厂)接管标准 厂区生活污水排口排放 2025年4月10日-2025年4月11日对生活污水的pH、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磷、总氮进行监测
2 污水处理设施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24) 清洗废水、反冲洗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调节池-絮凝-一沉池-水解酸化-接触氧化-二沉池-蒸发-絮凝-三沉池-回用水池)处理后回用 2025年3月18日-19日对回用水标准进行监测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DA002排气筒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 收集后由15m高的DA002排气筒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表1燃气锅炉标准 2025年3月18日-19日对DA002排气筒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颗粒物进行检测,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不涉及不涉及
/
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不涉及不涉及
/
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不涉及不涉及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不涉及不涉及
/
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不涉及不涉及
/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不涉及不涉及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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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