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区桥南街德信路西侧地块保障性住房项目第三方检测及监测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31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标段(包)名称 性质
**区桥南街德信路西侧地块保障性住房项目第三方检测及监测技术服务
正常
招标公告

**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

投资项目名称

**区桥南街德信路西侧地块保障性住房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区桥南街德信路西侧地块保障性住房项目第三方检测及监测技术服务

标段(包)名称

**区桥南街德信路西侧地块保障性住房项目第三方检测及监测技术服务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地点

**区桥南街德信路与福愉西路交叉口的西北角。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全部来源企业自筹

招标范围及规模

拟建高层建筑采用框架-剪力墙结构,项目经济技术指标如下:项目建设内容包括3栋32层高层住宅、1栋28层高层住宅,1栋16层高层住宅。建筑高度最高99.9m。公建配套设施、架空层、地下车库等内容。项目用地面积18739.14㎡,总建筑面积95512.98㎡。基坑安全设计等级一级,地基与基础设计等级甲级,综合地下管线预估不超过20km。\t
该项目的建设****政府相关部门的批复及招标人选定方案为准,招标人有权根据批复意见进行调整,中标人应无条件予以支持。

招标内容

**区桥南街德信路西侧地块保障性住房项目第三方检测及监测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区桥南街德信路西侧地块保障性住房项目根据**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第三方检测及监测技术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区桥南街德信路西侧地块保障性住房项目第三方检测及监测技术服务

2.1.2工程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拟建高层建筑采用框架-剪力墙结构,项目经济技术指标如下:项目建设内容包括3栋32层高层住宅、1栋28层高层住宅,1栋16层高层住宅。建筑高度最高99.9m。公建配套设施、架空层、地下车库等内容。项目用地面积18739.14㎡,总建筑面积95512.98㎡。基坑安全设计等级一级,地基与基础设计等级甲级,综合地下管线预估不超过20km。

该项目的建设****政府相关部门的批复及招标人选定方案为准,招标人有权根据批复意见进行调整,中标人应无条件予以支持。

2.1.3工程建设地点:**区桥南街德信路与福愉西路交叉口的西北角。

2.1.4工程概算/建筑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约为51440.29万元。

2.1.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2.2 招标范围、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2.2.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2.2招标范围:负责**区桥南街德信路西侧地块保障性住房项目第三方检测及监测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一)第三方检测:对**区桥南街德信路西侧地块保障性住房项目进行第三方检测及相关申报检测技术成果审批服务,以便为安全施工及工程验收提供依据,检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基坑支护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含人防工程结构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含所有材料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土壤检测、建筑节能工程检测、智能建筑工程检测、市政工程检测(道路、园林、绿化)、光纤到户工程检测、建筑消防检测、防雷检测、燃气管道检测、发电机负载试验、人防设备安装质量检测及与本项目有关的按照GB50618-2011《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管理规范》要求的其他检测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合同。

(二)监测技术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基坑监测、高支模监测、主体沉降观测及与本项目有关的按照GB50497-2019《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标准》要求的其他监测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合同。

(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仅供参考,具体第三方检测及监测技术服务内容及数量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合同、工程量清单、招标人要求及招标过程中发出的相关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且需满足项目施工过程需要、竣工验收要求及相关主管监督部门的要求。承包人须于正式施工图下发后7日内提交满足设计文件、国家及地方现行技术规范或规定、施工现场进度计划及相关验收要求的检测(监测)方案,并同时提交检测(监测)预算清单报监理人及招标人审核确认,检测(监测****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经确认的预算清单作为本项目检测(监测)工作计量依据,除因现场实际情况、设计变更、须保证质量安全或验收要求等原因经监理人及招标人批准调整工作量外,实施过程承包人不得人为扩大或缩小检测(监测)范围内容,如因工程进度计划调整、工期延误等实际原因引起检测(监测)工作量增加,增加检测(监测)费用按责任方承担的原则、报监理人及招标人确认。

(四)服务内容除以上工作外,还包括:

1.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检测、监测工作的协调,申报检测、监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监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

2.在进行检测、监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

3.承包人需按相关要求将工程检测、监测数据的有关信息通过连接系统进行传输报送,确保不因传输报送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上述工作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

4.本项目实施期间,如因本项目验收需要,经招标人确认需增加上述检测、监测内容中没有的其他检测、监测项目,且承包人也具备相应资质,则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为招标人提供检测、监测,并出具符合验收要求的检测、监测报告。

5.承包人应具备自行完成约定项目的检测监测工作的能力,本项目不得转包;如承包人检测、监测资质不能涵盖的项目,或根据建设主管部门的要求,需要由不同工程质量检测(监测)机构进行检测(监测)的,由承包人报招标人批准后委托有资质的相应单位实施,并按****管理部门确认,确保不影响项目验收。承包人对该第三方出具的结果负责,此部分工作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并已包含于承包人投标报价中。

6.按本条第(三)款确认的预算清单作为检测(监测)工作量计量依据,实际工作量以招标人确认为准,招标人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有权对承包人的承包范围及内容进行适当调整,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服从。

2.2.3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所有服务项目完成并通过竣工验收备案为止,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发出要求开始的日期为准,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全过程及竣工验收需完成的相关服务。

2.2.4最高投标限价(含税):¥4,752,206.10元,其中:第三方检测最高投标限价为¥3,567,269.88元,监测最高投标限价为¥752,917.48元,第三方检测和监测综合单价限价详见工程量清单。非竞争费用:暂列金额为¥432,018.74元。

注:投标人未按要求报价或投标人的任意一项投标报价超过上述相应的投标限价的均为无效标。暂列金额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填写的,****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正。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事业单位****商行****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需持有在**进行商业登记的证明文书。

3.2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3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3.3.1、3.3.2、3.3.3项资质:

3.3.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应涵盖本次招标主要检测内容: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或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以下简称新标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须提供:地基基础、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建筑节能、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钢结构),资质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注:资质内容按照新标准及《****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建办质函〔2023〕100号文规定),证书须在有效期以内。

3.3.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须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并满足以下要求:

(1)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认证范围需覆盖本次招标主要内容: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

(2)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认证范围需覆盖本次招标主要内容:基坑监测、主体沉降观测、高支模监测等。

如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3.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应具有以下(1)、(2)、(3)、(4)之一资质,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3)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分项)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4)**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资质的要求。

注:(1)投标人应当符合《****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和《****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建设部****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住建部做好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申请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2)**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建设厅关于印发**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cn/xxgk/wjtz/content/post\_****220.html)确定。**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应以承担检测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主办方的正式员工。

3.4.2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各方在投标登记后,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3.4.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检测资质、项目负责人以承接检测任务的单位为准;监测资质以承接监测任务的单位为准)。在资格审查环节,具有同一专业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注:(1)资质证书内的检测涵盖范围以承接检测任务的单位提供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的分工内容为准。持新标准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单位,其具备的相应资质应与承接检测任务的单位提供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的分工内容一致。

(2)CMA证书内的检测(监测)涵盖范围以承接检测(监测)任务的单位提供的《联合投标体协议书》的分工内容为准。

3.5初步评审(含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前,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已在****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承接检测任务的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以**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查询信息为准,联合体投标的,企业信用档案和人员在册情况为联合体协议分工对应的企业信用档案)。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内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检测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s://zfcj.****.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190.html;《**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勘察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s://zfcj.****.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311.html)。标书代写

3.6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应具有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7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

3.8 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投标****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结果进行评审)

3.10 2023年1月1日至今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三条内容进行评审)。

注:(1)对于取自投标人在**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信息档案内上传件的,信用管理平台上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的上传件为依据(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5点的信用档案取自信用管理平台内的信息)。若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在**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的上传件为依据,且投标人应及时维护相关上传件,确保各项上传件的有效性。标书代写

(2)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 月 日 时 分至2025年 月 日 时 分(**时间,下****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注:(1)电子招投标操作****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2)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布,视为送达给所有投标人。

5.发布招标公告、投标文件递交、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5.1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自2025年 月 日 时 分至2025年 月 日 时 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本项目截止时同时开标。标书代写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 月 日 时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选择参与投标的项目办理投标登记手续,详见:****公司****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公司****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标书代写

5.3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或u盘)的时间:2025年 月 日 时 分至2025年 月 日 时 分,递交地点:****公司****交易中心)(**市**区天润路333号)第 开标室。投标人递交的电子光盘(或U盘)需按规定封装,且将数据刻录到电子光盘(或U盘)之后,投标前应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标书代写

5.4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的,招标人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

5.5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2025年 月 日 时 分至2025年 月 日 时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5.6 开标时间:2025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公司****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标书代写

5.7本项目各项投标活动具****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网站查询具体的时间和场地安排。投标****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交易业务-建设工程”专栏中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网站的相关信息。标书代写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http://www.****.cn)、**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及**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ygcg.****.cn/p92/index.html)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本公告在各平台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的文本为准。本项目相关附件****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网站。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市**区环市东路371-375****中心大厦南塔9楼

联 系 人:袁工 电话:020-****0326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大道159****商贸大厦西塔7楼

联 系 人:李工、梁工 电话:020-****5800-811

招标监督机构:****

监管电话:020-****0326

地 址:**市**区环市东路371-375****中心大厦南塔9楼

8.其他事项

8.1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标书代写

异议受理部门:****

异议受理人:袁工

异议受理电话:020-****0326

地址:**市**区环市东路371-375****中心大厦南塔9楼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8.2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现场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

8.3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最高投标限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

8.4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年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存在围标或串通投标情形的;

(3)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4)存在行贿情形的;

(5)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6)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7)出让投标资格的;

(8)存在少放、不放业绩、奖项等客观评审资料,减少自身竞争力情形的;

(9)存在因过错行为被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性情形。

附件1:

投标人声明

****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

本公司就参加**区桥南街德信路西侧地块保障性住房项目第三方检测及监测技术服务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在本项目投标中诚信投标,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转包或违法分包,****委员会成员行贿,不存在少放、不放业绩、奖项等客观评审资料,减少自身竞争力的情形,若存在以上情形的,将自愿接受被招标人列入拒绝投标名单,不能参与招标人后续招标项目的投标。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本公司没有在2022年1月1****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2022年1月1日至今,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2022年1月1日至今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本公司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本公司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本公司2023年1月1日至今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本公司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和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六、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七、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八、本公司承诺,中标后将按招标人要求,积极响应**市关于投身“百千万工程”的号召,主动参与建筑业结对帮扶。

九、****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按照合同和招投标文件规定履行义务,并同意招标人将其履行合同、招投标文件义务的履约情况和不诚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由招标人做出的违约责任处理决定等)在招标人网站和建设项目业主网站及其他媒体上公开披露,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公司自行承担。

十一、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十二、在本项目进行的法定期间内,若招标****公司的异议和投诉,本公司应依法举证,否则愿意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名称:

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 月日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声明企业”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如多家单位组成联合体[格式示例:(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企业公章”可由联合体主办方加盖企业公章。

附件2:

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投标项目名称: 。

致: (招标人名称)

我方决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以上项目的投标,若中标,联合体各成员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我方授权委托本协议主办方,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加投标、签署投标资料、提交投标文件,以及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

本协议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单位单方签署、盖章确认的本项目投标文件及相关投标资料,均视为联合体成员单位共同编制,联合体成员单位均承认其法律效力,并共同对投标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

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相应责任。

联合体主办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分工内容:

联合体成员:(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分工内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注:1.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

2.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可根据组成联合体的实际情况自行增加或删减联合体成员。

工期(交货期)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所有服务项目完成并通过竣工验收备案为止,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发出要求开始的日期为准,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全过程及竣工验收需完成的相关服务。

最高投标限价(元)

****206.1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3.1****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事业单位****商行****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需持有在**进行商业登记的证明文书。 3.2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3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3.3.1、3.3.2、3.3.3项资质: 3.3.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应涵盖本次招标主要检测内容: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或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以下简称新标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须提供:地基基础、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建筑节能、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钢结构),资质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注:资质内容按照新标准及《****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建办质函〔2023〕100号文规定),证书须在有效期以内。 3.3.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须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并满足以下要求: (1)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认证范围需覆盖本次招标主要内容: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 (2)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认证范围需覆盖本次招标主要内容:基坑监测、主体沉降观测、高支模监测等。 如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3.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应具有以下(1)、(2)、(3)、(4)之一资质,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3)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分项)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4)**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资质的要求。 注:(1)投标人应当符合《****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和《****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建设部****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住建部做好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申请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2)**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建设厅关于印发**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cn/xxgk/wjtz/content/post\_****220.html)确定。**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应以承担检测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主办方的正式员工。 3.4.2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各方在投标登记后,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3.4.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检测资质、项目负责人以承接检测任务的单位为准;监测资质以承接监测任务的单位为准)。在资格审查环节,具有同一专业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详见招标公告正文。

投标人业绩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cn)在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5-11-01 00:00:00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025-11-21 09:30: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025-11-21 09:30:00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标书代写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方式标书代写

现场开标标书代写

开标时间、地点标书代写

开标时间:2025-11-21 09:30:00标书代写

开标地点:****中心208开标室(天润路333号)标书代写

公告发布媒介

**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招标人

****

办公地址

**市**区环市东路371-375****中心大厦南塔9楼

招标人联系人

袁工

联系电话

020-****0326

招标代理机构

****

办公地址

**省**市**区**大道西159****商贸大厦西塔7C单元

招标代理联系人

李工、梁工

联系电话

020-****5800-811

招标监督机构

****

联系电话

020-****0326

发布责任人

李慧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相关附件
附件(1)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