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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规定,现将**市**区**砂石商混一体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包含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予以公示。 项目名称:**市**区**砂石商混一体化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区**砂石商混一体化建设项目 建设内容:**市**区**砂石商混一体化建设项目总投资837万元,位于**市**区正光街道**组。项目占地约32.88亩,总建筑面积15120平方米,****工厂一座,180单线混凝土生产设备一套,主要建设砂石生产区、混凝土生产区、办公生活区、实验室、配电房等主体、辅助工程,以及废气、噪声、固废等环保工程。形成一条年处理50万m3砂石生产线和一条年产15万m3混凝土生产线。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9度16分30.971秒,北纬:27度46分55.111秒。本次环保验收对厂区砂石加工生产线及混凝土生产线环保验收。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16日至2025年11月13日(2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联系人:罗主任,联系电话:190****2201 监测单位联系人:滕总,联系电话:189****9288 公示期间,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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