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2026年福建省榕城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民警职工食堂物资采购项目(二次)废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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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2026年****民警职工食堂物资采购项目(二次)废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2025-2026年****民警职工食堂物资采购项目(二次)

二、项目废标/流标的原因

本项目于2025年10月21日发布结果公告,成交供应商****商贸有限公司,现根据****通知,在合同签订环节经采购人内控检查流程核查发现参与本次谈判的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存在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情形,具体问题及依据如下:

1.****商贸有限公司提供的响应文件“方案及承诺部分 - 配送方案 - 第七节售后服务”中,将采购人“****”写为“****戒毒所”,其他方案涉及的区域也对应为**区,以上与本项目采购单位名称及采购单位所属区域严重不符。属于《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章第14.2.1条“情形 5”(响应内容与谈判采购内容及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的情形。

2.****商贸有限公司、******公司、**润丰园****公司提供的响应文件中关于“信息安全保证承诺书”中表述为“我公司承诺保证不泄露本所内各种信息”,仅照抄谈判文件告知表述,未承诺具体采购场所,存在表述不清有重大歧义,未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进行有效承诺,属于《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章第14.2.1条“情形5”(响应内容与谈判采购内容及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的情形。

综上,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章第14.4条“项目终止条款”第(三)项“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除法定例外情形外),应终止采购活动并发布项目终止公告”,

因上述3家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经采购人内控检查均判定为无效响应,本项目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故依据该条款,本项目作废标处理。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省**市**县南屿镇桐南村精严山74号

联系方式:杨**、0591-****00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第14层A、C1单元

联系方式:丁双双、张小青、张博艺、廖丽松、0591-****8332、****0730、****6211-8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双双、张小青、张博艺、廖丽松

电 话:0591-****8332、****0730、****621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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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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