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测绘建档及保护图则编制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区福马路45号闽古屋4号楼2层208室)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11月11日15点30分(**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县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测绘建档及保护图则编制采购项目
采购包1预算金额:440000元(人民币)
采购包1最高限价:440000元(人民币)
采购包2预算金额:410000元(人民币)
采购包2最高限价:410000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 采购包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 |
品目 名称 |
标的名称 |
采购内容及要求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元) |
所属 行业 |
| 1 |
1-1 |
C****0000 |
测绘服务 |
**县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测绘建档 |
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
1项 |
440000 |
44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 2 |
2-1 |
C****0000 |
区域规划和设计服务 |
**县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图则编制 |
1项 |
410000 |
41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采购包1完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任务并提供工作成果。
采购包2服务时间:本采购包服务期为两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起始时间计。服务期内应包含但不限于项目的成果答疑、修改支持等后续服务;规划方案及成果提交时间为项目核心工作周期,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如采购人在服务期满后仍需项目设计或服务的,须签订补充协议或重新签订合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
| 序号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 1 |
磋商响应声明 |
详见声明函 |
| 2 |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
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及单位负责人、供应商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
| 3 |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
| 4 |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
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标书代写 |
| 5 |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
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标书代写 |
| 6 |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
①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标书代写 |
| 7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
①采购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声明函。②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
| 8 |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
①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
| 9 |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标书代写 |
| 10 |
联合体协议(若有) |
①采购文件接受联合体报价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五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
(2)特定资格条件: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 关于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的特别提示 |
①本项目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即: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供应商未提供承诺的部分则须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供相应材料。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 特殊资格要求 |
供应商具有乙级或以上测绘资质且资质范围包含工程测量。(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
采购包2:
(1)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
| 序号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 1 |
磋商响应声明 |
详见声明函 |
| 2 |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
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及单位负责人、供应商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
| 3 |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
| 4 |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
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标书代写 |
| 5 |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
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标书代写 |
| 6 |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
①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标书代写 |
| 7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
①采购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声明函。②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
| 8 |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
①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
| 9 |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标书代写 |
| 10 |
联合体协议(若有) |
①采购文件接受联合体报价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五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
(2)特定资格条件: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 关于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的特别提示 |
①本项目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即: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供应商未提供承诺的部分则须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供相应材料。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 特殊资格要求 |
供应商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或以上资质。(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 |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03日]至[2025年11月07日](公休、节假日除外),每天9:00–12:00,14:30–17:30(**时间)。
地点:****(**市**区福马路45号闽古屋4号楼2层208室)。
方式:现场报名或邮件报名。邮件报名方式: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公司账户,同时将电****公司所需购买的项目编号、所投合同包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公司地址一****公司****公司邮箱(传真:0591-****8515 ,邮箱:****@126.com)。竞争性磋商文件(纸质或电子)每套200元,若邮寄,另加50元特快专递费,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出一概不退。****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标书费缴交账户: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591********0601
售价:¥200元,本公告包含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1日15点30分(**时间)标书代写
磋商时间:2025年11月11日15点30分(**时间)
地点:****开标大厅(**市**区福马路45号闽古屋4号楼3层301)标书代写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法律适用问题: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根据内控制度,****政府采购(含相关规定)程序规范本次招标活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如出现关于“政府采购”的有关表述,****政府采购程序过程的目的。****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限制,遵从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关规定。竞争性磋商文件未作规定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组织实施。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
地址:**县甘蔗街道榕洲路6号
联系人:陈道炜、黄羽
联系电话:0591-****86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福马路45号闽古屋4号楼2、3层
联系方式:陈韦楠、李飘
联系电话:0591-****6259
3.发布公告的媒介
与本次采购有关的公告信息在以下媒介发布,请供应商关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bulleti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