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护院“公建民营”对外承租项目招标变更公告
(招标编号:****)
一、内容:
我单位于2025年10月27日在《****协会》、《赢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专区)》****养护院“公建民营”对外承租项目招标公告,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进行变更:
需变更的内容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运营方应当取得许可并依法登记,应当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并要有在民政或行政审批部门备案记录的机构养老经营实体;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服务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不得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
7、“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n/)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 投标
现变更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运营方应当取得许可并依法登记,应当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并要有在民政或行政审批部门备案记录的机构养老经营实体;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服务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
7、“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n/)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 投标
二、其他公示内容:
无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县
联 系 人:王先生、赵女士
联系电话:138****9303、136****9698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迎宾西街晋商国际金座四层
联 系 人:贾女士
联系电话:0354-****666
电子邮件:****@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