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大学2025年职工供氧用氧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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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公告

(01号)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职工供氧用氧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0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R采购公告 R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一)原竞争性磋商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需要同时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若为生产商,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包含二类医疗器械生产范围)或《中华人民**国医疗器械注册证》;供应商若为经营商,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和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3.2供应商若为生产厂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供应商为经销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同时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有效期内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更正为: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需要同时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若为生产商,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包含二类医疗器械生产范围)或《中华人民**国医疗器械注册证》;供应商若为经营商,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和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3.2供应商若为生产厂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供应商为经销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同时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有效期内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对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中资格审查内容进行对应调整。标书代写

(二)原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第五章 技术文件-五、商务要求增加:氧气生产厂家如采取“液态氧气化充装气态氧行为属于药品生产行为”,供应商成交后必须按西****管理局发布的《关于规范医用氧生产经营许可管理有关事项的通告》(2023年 第60号)二、规范医用氧生产企业许可管理第(八)条规定内容提供相关资料作为采购人验收依据,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函。标书代写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事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0月3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自治区**市**区藏**路10号

联系方式:毕老师,0891-****0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纳金路**金座1栋A座六楼

联系方式:许小碎,152****01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小碎

电 话: 152****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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