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2027****集团法律服务框架采购项目
第 1 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名称:2026-2027****集团法律服务框架采购项目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5年10月31日
原定响应文件截止递交时间:2025年11月12日14时30分标书代写
一、采购文件澄清修改
原采购公告“1.8 结算方式”中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费结算方式:“(1)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费按年计价,结算价为:常法年度最高限价×中标费率,每半年结算一次。常年法律顾问实际服务期限不满半年的,按实际提供服务时间进行按月折算。”
修改为:“(1)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费按年计价,结算价为:常法年度最高限价×中标费率,每年结算一次。常年法律顾问实际服务期限不满半年的,按实际提供服务时间进行按月折算。”
二、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公开询价采购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公开询价采购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公开询价采购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响应文件截止递交时间,开启时间 未 改变。标书代写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 2 页,请供应商注意是否完整。
三、联系方式
本采购项目的业务监督部门为********中心。
地 址:**市**区会城镇冈州大道东92号(********中心)
邮编编码:****
电 话:0750-****102
电子邮箱:****@gddgm.com
采 购 人:****
地 址:**市**区会城镇冈州大道东92号
联 系 人:黎工
电 话:0750-****121
采购代理:****
地 址:**市**区桂城街道季华东路33****中心4座602室
联 系 人:梁工、潘工
电 话:0757-****4696
电子邮箱:****@qq.com
采购人:****
日期:2025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