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开展违法建设依法拆除服务机构的公告
为科学制定违法建筑拆除方案并规范组织实施拆除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国行政强制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下简称“我局”)拟通过公开摇号方式,委托专业拆除服务机构开展特定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拆除建筑物、构筑物信息
本次征集的拆除服务机构,服务对象为2025年11月7日至2026年11月7日期间,经我局依法认定需拆除的违法建筑物及构筑物。。
二、报名时间与接受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5年10月31日起至2025年11月7日24:00止(以报名材料实际送达时间或邮箱收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电子邮箱:****@163.com
三、报名机构资质条件
申请参与本次征集的机构,需同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管理部****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2.在**市**区行政区域内设有固定办公场所(需提供办公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等佐证材料);
3.近12个月内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相关缴费凭证);
4.近3年(自2022年10月27日起算)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或被列入失信名单(需提供书面承诺,若经查实存在相关情形,取消报名及入选资格);
5.具备房屋建筑物、构筑物拆除作业的合法资格(如相关资质证书等),且近3年内有同类拆除项目服务经验(需提供项目合同、验收报告等业绩佐证材料)。
四、需提交的报名资料
申请机构需一次性按时报送齐全以下资料,方可视为有效报名(纸质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需扫描为PDF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效报名):
1.《违法建设拆除服务机构报名申请表》(详见附件,需按要求填写完整);
2.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需确保在有效期内);
3.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标注“与原件一致”);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授权委托书(若委托代理人办理报名及后续事宜,需明确委托权限、期限,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6.受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情形需提供);
7.业绩材料(近3年内同类拆除项目合同、验收报告、业主评价等,需能清晰体现项目内容、服务时间及机构参与情况);
8.依法纳税证明材料(近12个月内任意3个月的税收缴纳凭证,如完税证明等)。
五、服务机构确定方式与要求
(一)确定时间与地点
1.时间:2025年11月7日上午10:00(申请机构需提前15分钟到场签到,逾期未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服务机构选取资格);
2.地点:****指定会议室(具体地址另行通知符合条件的机构)。
(二)资格审核与机构确定规则
1.我局将对申请机构提交的资料进行合规性与完整性审核,审核通过的机构方可参与后续选取环节;
2.若审核通过的申请机构数量≤3家(含3家),则全部确定为本次违法建设拆除服务机构;
3.若审核通过的申请机构数量>3家,则通过现场随机摇号方式确定3家机构作为本次服务机构(摇号过程全程公开,邀请申请机构现场监督,结果当场公示)。
(三)到场人员要求
1.申请机构可委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参与摇号活动,到场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备查:
2.法定代表人到场:需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3.授权代表到场:需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有效授权委托书原件。
(四)解释权说明
本次违法建设拆除服务机构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所有。
六、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市右****机关第六办公区
2.联系电话:0776-****893
3.联系人:黄炜铭
附件:违法建设拆除服务机构报名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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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