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第八标段(隆兴昌镇联乐村1.76万亩)复议结果公示
**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第八标段(隆兴昌镇联乐村1.76万亩)于 2025 年9月25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自治区公共**交易网、**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招标公告,于 2025年10月22日完成开评标工作, 2025年10月24日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期间收到异议函,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的技术负责人存在以下问题:技术负责人崔文杰在乡**西**乡土门塔村原救灾安置房建设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一职,中标时间2025年7月21日,工期180天。中标候选人公示中“****公司”的技术负责人崔文杰有在建且未完工。**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第八标段招标文件明确要求技术负责人无在建,并签署技术负责人无在建承诺书。
二、****公司收到异议后,****集团有限公司提出问询函并要求提供佐证资料,****公司在规定时间做出回复。
三、为保证本次招标活动的公平、公正和维护各投标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委员会成员对**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第八标段进行复议。
2025年10月30日完成复议工作,现将复议结果公示如下:
原评标结果:
第一名:****公司
第二名:****
第三名:****设****公司
复议结果:
1. ****公司废标理由:依据异议函、招标人申请复评的函、问询函、****公司回复函及招标文件24页11.14本项目拟派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施工项目如发现按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处理。
2. ******公司废标理由:依据招标人申请复评的函问询函、******公司回复函及招标文件第8页投标人资格要求 10、投标单位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投标:(1)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2)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其他原因被相应主管部门行政处罚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的;招标文件4.4.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作否决其投标的处理(10)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及2025年10月30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
第一名:****
第二名:****设****公司
第三名:**中实****公司
公示起止时间:2025年10月31日至2025年11月3日
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农牧局
招标人:****
地 址:**自治区**市五****广场南侧约40米
联系人:王剑
电 话:0478-****958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自治区**市**区河套大街与丰河路十字路口向北30米(三楼)
联系人:邬海燕
电 话:130****6096
邮箱:****@qq.com
2025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