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地点:中拍平台
拍卖时间:2025-11-07 10:00
预展地点:在标的物所在地公开展示,由竞买人自行踏勘
预展时间:2025-10-31~2025-11-07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5年11月7日10时在中拍平台,对以下标的公开拍卖,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一、拍卖标的:临****公司锅炉副产品:
1、煤灰约1.2万吨,起拍价0元:竞买保证金1万元
2、煤渣约1.2万吨,起拍价0元:竞买保证金1万元
3、脱硫石膏约0.2万吨,起拍价0元:竞买保证金1万元。
4、生物质副产品约0.6万吨,起拍价0元,竞买保证金1万元。
二、展示时间及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物所在地公开展示,由竞买人自行踏勘。
三、竞买人资格要求:竞买人须注册地为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备与拍卖标的物生产、经营、加工等相关固废处置资质或提供下游单位营业执照、下游销售合同,需遵守国家固废处理法规,确保不乱堆乱放,使用符合环保要求。跨省转运需在报名时承诺依法办理备案转运手续。
四、竞买手续办理:竞买人于2025年11月6日16时前交纳竞买保证金,并持营业执照、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到我公司办理竞买手续,经审查合格后,方可参与竞买,未竞得者保证金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五、特别声明:
1、竞买人须承诺:须自行了解国家及标的所在地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安全、环保监管部门要求的资质、条件和限制,如因买受人不符合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或委托方要求而造成污染、危险或出现事故的,责任由买受人承担。标的交割完成后,煤渣等标的物的处理需要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不得对环境造成污染,买受人须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管,对委托方以及安全、环保监管部门依法合规提出的整改意见必须及时进行整改,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成交后须缴纳履约保证金(1万元/标的),标的的装卸、提取、运输、保管、保险、安全防护、灭失等事项及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并承担。竞买人须承诺,成交后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要求运输拍卖标的,自行准备装卸、运输(入厂车间运输车辆需要国六标准以上)等器具与机械等所有作业器具,所有作业器具与行为须遵守国家相关管理规定,并遵守委托方现场安全管理制度,保证日产日清,不得影响委托**常生产秩序;买受人提取以上标的时,须按环保相关要求,做好环境保护措施。运输车辆应严格按照环保、交通、**等部门的要求运输,对运输道路进行必要的维护、清扫、洒水等降低扬尘措施。道路扬尘须及时清理,不得引起当地群众意见。搬运标的出厂必须遵守委托方有关规定,如在对拍卖标的装卸、运输或残余物处置过程中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赔偿责任和法律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须承诺,成交后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不得私自进行转包。数量仅供参考,以实际交付数量为准,需运输完毕2025年度**县供热服务有限锅炉副产品,委托方验收合格后退还履约保证金,如违约,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竞买人须承诺,自身或本项目标的资产处置利用单位须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应煤渣等标的物的固废处理资质。买受人需向委托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煤渣等标的物的固废处理资质,如买受人不具备固废处理资质,需提供与本项目标的资产处置利用单位签订的固废处理合同及利用单位的相应固废处理资质证明材料。如买受人不符合上述要求,同意转让方有权单方终止交易,并追究买受人违约责任,扣除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六、联系方式:
电话:0539-****766/138****8663;
地址:****城新区IEC****中心1009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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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