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中铁物资/招标公司/西南事业部 | ||||||||||||||||||||||||||||||||||||||||||||||||||||||||||||||||||||||||||||||||||||||||||||||||||||||||||||||
| 发布时间:2025-10-31 | ||||||||||||||||||||||||||||||||||||||||||||||||||||||||||||||||||||||||||||||||||||||||||||||||||||||||||||||
| 投标截至时间:2025-11-21 10:00:00 | ||||||||||||||||||||||||||||||||||||||||||||||||||||||||||||||||||||||||||||||||||||||||||||||||||||||||||||||
| **至**(**境)高速公路机电设备天线、天线控制器采购(第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至**(**境)高速公路机电设备天线、天线控制器采购(第二次)招标,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天线、天线控制器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至**(**境)高速公路项目路线起于**市**区新复乡黄地坝,与**至**高速公路相交,对接规划的**过境高速公**段,止于川渝界楠木湾,顺接在建的**至**高速公路,路线全长60.68公里。全线共设置互通立交9处,其中枢纽互通3处,一般互通6处。同步建设连接线6条,长度5.593公里;全线设置大中桥梁6336.08米/30座(含互通主线);设置涵洞及通道196道(含互通主线),分离式立交14座,渡槽及**9座;设置隧道3645米/3座,其中长隧道2235米/1座,中短隧道1410米/2座;设置服务区1处,停车区1处,****中心1处,通信站6处,养护工区1处,匝道收费站6处。技术标准: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0米,桥梁与路基同宽,隧道建筑限界11.0×5.0米,沥青混凝土路面。 花园互通连接线采用一级公路标准,连接线路基宽度26.5米,其余互通连接线均采用二级公路,连接线路基宽度10.0米技术标准建设。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的规定执行。 本次招标范围为**至**(**境)高速公路机电设备天线、天线控制器采购(第二次)招标。 2.2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结束止。 交货地点:工程所在地(具体以招标人实际要求为准)。 2.3包件划分及包件最高限价: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 1个包件,每包件设备名称及最高限价如下表:
招标设备清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二、招标设备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有效营业执照: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一、包件划分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3.3生产能力要求:提供相应的配套生产、检测设备,需附主要生产设备的照片(或发票)或购买合同关键页(代理商需提供所代理制造商的相关证明材料关键页)。 3.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出具近3年(2022年、2023年、2024****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审计报告需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且连续两年财务状况无亏损(按净利润判定,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财务状况表、银行对账单,人员工资,社保发放证****公司财务状况)。 3.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代理商必须提供所代理重要产品的制造商的相关证书):具有在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及ISO45001(或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各包件重要设备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质量检验合格报告。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二、招标设备清单。 3.6供货业绩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一、包件划分及投标人资格要求(本项目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提交业绩合同原件核查)。 3.7履约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未在“信用中国(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委员会认为投标人做出书面承诺不会对承担本项目任务造成重大影响;未处****公司以及招标人上级单位处罚期内,未被列入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禁止**的;在开评标期间财产未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8其他要求: 3.8.1本次招标投标人所选择的投标设备品牌须满****管理中心的有关规定。所投标设备须经过相关检测。 3.8.2投标人所投设备不能存在第三方权益争议。 3.8.3招标公告附件一资格要求中允许代理商投标的包件,代理商可以代理制造商的产品参与投标。但制造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代理商须将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所投重要设备的授权函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详见公告附件二:招标设备清单。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包件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1日9时00分至2025年11月5日16时00分 4.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铁建云链平台(网址:www.****.com)进行登记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11月1日09时00分至2025年11月5日16时00分时止(**时间、下同),登录铁建云链平台,在所投标段(包件)报名、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铁建云链平台”首页最下方“****中心、操作指南栏目查看”)。电子标服务 4.3招标文件售价见公告附件1,售后不退。 4.4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 4.5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4.6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见招标公告附件一,逾期不售,售后不退。标书费发票只提供电子普票。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递交方式:铁建云链平台网上、现场纸质同时递交 (1)铁建云链平台网上递交:网上递交地点为铁建云链平台(网址:www.****.com),此次招标投标人需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使用CA锁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在铁建云链平台线上递交投标文件;铁建云链平台投标文件的开启时间:2025年11月21日10时00分至12时00分(解密时间)。各投标人需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用编制投标文件时加密的数字证书(CA)对已上传至铁建云链平台的加密文件进行解密,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标书代写 (2)现场纸质递交: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须知前附表)现场递交纸质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25年11月21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标书代写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加密上传铁建云链系统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4不接受未在招标文件发售规定时间内在铁建云链系统上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招标人不接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任何单位或者非授权人递交的任何资料,包括投标文件、合同原件等)。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铁建云链平台(https://www.****.com)上发布。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内容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省**市**区**南路二段**南****公司 联 系 人:胡先生 电 话:150****9211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西四环中路19号 联系人:唐女士 、范女士、周先生 电 话:159****1181、186****8775、133****5730 邮 箱:****@qq.com、****@qq.com、****@qq.com ****集团有限公司举报电话:028-****1753 包件划分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注:1.业绩证明材料为供货合同(供货合同应包括供货清单、合同总价等主要内容)。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原件核查。 2.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为施工合同,需同时提供该合同包含的设备清单及所投包件的设备购买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供货业绩要求(至少应具有两个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单个合同)仅指投标人自身的供货合同业绩,不包括其所代理制造商的供货业绩。(以上证明材料投标时提交原件核查) 4.代理商投标的包件,制造商须在授权函中明确对所投设备的质量、供货及时性及售后服务承担连带责任,若代理商违约,制造商应在 7 日内承接履约义务,否则招标人有权直接向制造商追责。 招标设备清单
1.清单中设备数量与其他资料不一致时,以此清单为准。 2.设备最终数量以下发的排产函为准。 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需根据此表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授权书原件、制造商质量保证证书(三证),相关设备第三方检测报告。 4.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招标设备清单”不允许修改,否则作否决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