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中国铁建/中铁城建/一公司 | |||||||||||||||||||||||||||||||||||||||||||||||||||||||||||||||||||||||||||||||||||||||||||||||||||
| 发布时间:2025-10-31 | |||||||||||||||||||||||||||||||||||||||||||||||||||||||||||||||||||||||||||||||||||||||||||||||||||
| 投标截至时间:2025-11-21 09:00:00 | |||||||||||||||||||||||||||||||||||||||||||||||||||||||||||||||||||||||||||||||||||||||||||||||||||
| ********中心安置五区项目 物资( 瓷砖 )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科学中心安置五区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 山****公司 ,招标人为 ********中心安置五区项目经理部 。本项目所需的 瓷砖 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依据 2.1 《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 2.2 《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2.3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27号令) 2.4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第12号令) 3.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3.1 项目概况:****中心安置五区(油牌赵、位里村安置房 及济西生活区安置房)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F)一标段(包括 3-1#楼、3-2#楼、3-3#楼、3-4#楼、3-5#、3-6#楼、3-7#楼、3-8#楼、车库(含人防)、配套用房等,****园区道路、园林景观绿化、市政管网等)用地范围内的单体建筑、园区道路及管网、园林绿化及附属设施等相关工程的融资、设计、采购、施工、调试、验收、保修及相关手续办理、移交等全过程工程总承包(EPC+F)。 3.2 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 3.3 招标方式: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具体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 4.2 本次招标一包一投,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母公司、****公司****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4.4 投标人不得是相应工程标段承包人或者承担本项目的设计、****公司****公司,或其它利益相关人。 4.5 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铁建选择**方风险警示名录》或《****公司不宜**供应商名单》。 5.资格审查方法及评标方法 5.1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 5.2 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11月 1日至 2025 年 11 月 8 日,每日上午 8 时至下午 18时 (**时间,下同),在 **市****公司设备物资部 持以下资料(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领取招标文件。 ①投标申请表(一式二份,见附表2); 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营业执照(未三证合一还将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6.2 招标文件领取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标书代写 7.1 递交时间: 2025 年 11月 21 日 8 时 30 分至 9 时 00 分。 7.2 递交地点:**市槐****中心安置五区项目部一层会议室。 7.3 投标截止时间: 2025年 11月 21 日 9 时 00 分。标书代写 投标文件须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当面递交给招标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7.4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7.5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标书代写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铁建云采平台(www.****.com或www.****.cn) 公开发布。 9.招标人信息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心安置五区项目经理部 地 址: **市槐****中心****物资部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176****6650 监督电话:0351-****052 2025 年 10 月 26 日 附表1 1.招标物资包件划分清单
注:1、此标的物数量只是暂估数量,具体需求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 2、此标的物的的报价包含材料的运输到场、卸车费用、合格验收、后期维修; 3、具体单价以招标人实际报价为准,报价时只报落地单价。 2.投标人资格条件 2.1 营业范围: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2 生产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厂须具备年产 10万平米 以上的生产能力,具有有效的投标产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2.3 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注册资金不低于 300 万人民币。 2.4 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厂获得并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近两年由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合格有效的质量检验报告。 2.5 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为中大型企业服务三个项目以上同类业绩相关证明材料,近两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件。 2.6 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2.7 其他: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生产厂不得与其授权的代理商在同一包件中投标;生产厂或代理商应具备跨地域供应、集散能力。 2.8 品牌要求:外墙砖品牌要求:东鹏、冠珠、国星或建设单位认可的不低于原品牌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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