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中部引水配套工程-祯旺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县中部引水配套工程-祯旺段 招标序号: QSL2025-26号
招标单位: **** 开标日期: 2025 年 10 月 31 日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及电话: 叶霏霏134****1899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5名合格投标人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不进行名次排序),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
| 投标单位 | 投标报价(元) | 项目负责人 | 工期 | 质量 |
| **** | ****844.00 | 俞革新 | 365日历天 | 合格 |
| ******公司 | ****566.00 | 刘巍巍 | 365日历天 | 合格 |
| ******公司 | ****797.00 | 张轩 | 365日历天 | 合格 |
| ******公司 | ****965.00 | 雷杰 | 365日历天 | 合格 |
| ******公司 | ****288.00 | 温爱红 | 365日历天 | 合格 |
中标候选人业绩: 无要求
无效标情况说明:1、****公司的项目负责人未按招标人(或代理机构)通知要求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陈述和答辩,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4.2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4.2.3中的1.技术标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的情形(16)项目负责人不参加陈述和答辩或放弃陈述和答辩的,作否决其投标。2、****公司商务标投标文件中安全生产措施费低于招标文件规定,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4.6投标文件的商务评审4.6.3中的(3)安全生产措施费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作否决其投标。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31日至2025年11月03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遇节假日顺延至节假日后第一天),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的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备案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水利局:0578-****060,**县公管办:0578-****908。
招标人:****
招标代理:****
二〇二五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