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动车段2026年食堂食材以及厨房用品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1. 招标条件
****集团公司**动车段2026年食堂食材以及厨房用品招标采购招标人为****,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动车段2026年食堂食材以及厨房用品采购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内容为:
A01包:包件名称蔬菜、肉、调料类食材以及厨房用品(**),包件项数为:1个;
A02包:包件名称蔬菜、肉、调料类食材以及厨房用品(**),包件项数为:1个;
A03包:包件名称蔬菜、肉、调料类食材以及厨房用品(雄安),包件项数为:1个
其它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
3.1.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经营范围内包含本次招标内容的服务商。
(2)投标人须具有固定经营场所,具备食材仓储能力(需提供房屋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证明文件)。
(3)投标人具有配送能力,配备符合一定卫生标准的交通运输工具,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车辆行驶证》、以及购买或租赁车辆的证明复印件或者照片;
3.1.1.2财务要求:无 。
3.1.1.3业绩要求:无。
3.1.1.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标书代写
(5****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2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n)查询结果为准);标书代写
(8)因存在不良行****集团有限公司、****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招标采购的;
(9)投标项目及服****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10)投标目及服务因国家、行业、****集团****集团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3.1.1.5其他要求:无。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线上获取:
5.1 投标人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1日 09:00至2025年11月7日 17:30(**时间)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线下获取:
5.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1日至2025年11月7日,每日上午09:00至12:00(上午),下午12:00至17:30(下午)(**时间,下同),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招标(试)-公告-投标邀请-购买采购文件-上传缴费凭证(具体缴费流程咨询134****1086),待审核通过,完成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食堂食材以及厨房用品供应(**区域):200元、食堂食材以及厨房用品供应(**区域):200元、食堂食材以及厨房用品供应(雄安区域):20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标书代写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1日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国铁采购平台 (电子招标采购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
地 址: /
邮 编: /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 010-****7890
传 真: /
电子邮件:/
网 址: /
开户银行:/
账 号: /
代理机构:****
地 址: /
邮 编: /
联 系 人:罗捷夫
电 话: 134****1086
传 真: /
电子邮件:/
网 址: /
开户银行:/
账 号: /
9.其他
9.1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过程和评标结果等事项有异议的,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集团有限公司规定的程序及要求提出;认为招投标活动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向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9.2购买招标文件成功后,投标人如不能按时递交投标文件或放弃投标的,请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8日,出具放弃投标的书面说明(须加盖公章,注明不参加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件号),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q.com ,并电话与代理机构联系人进行确认。标书代写
9.3请供应商自****公司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开户行、账号、地址、电话),标书款发票请自行在系统“缴费订单-下载”中下载。
2025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