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31静宁至秦安高速公路项目特许经营方案审查技术咨询招标公告-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01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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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S31**至**高速公路项目特许经营方案审查技术咨询招标公告-采购公告
项目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S31**至**高速公路项目特许经营方案审查技术咨询
采购单位 **** 交易编号 2025-042
采购方式 邀请 资金来源
联系人 史玲 联系电话 181****1033
是否重大项目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公告信息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公告(报名)开始时间 2025-10-31 17:00:00 报名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025-11-03 15:00:00
竞价开始时间 2025-11-03 17:00:00 竞价结束时间 2025-11-03 19:00:00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降价幅度 未设置降价幅度
延时报价 未设置延时报价 评标标准 最低价中标法

采购标段信息

序号 标段名称 标段编号 采购类别 最高限价(元)
1 S31**至**高速公路项目特许经营方案审查技术咨询001 2025-042 服务类 250000.0

公告内容

S31**至**高速公路项目特许经营方案审查技术咨询招标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5年版)》的有关规定,****受****的委托,对S31**至**高速公路项目特许经营方案审查技术咨询以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邀请企业从**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会员库中随机邀请三家企业作为投标人,欢迎被邀请的投标人前来响应。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S31**至**高速公路项目特许经营方案审查技术咨询。

3.采购内容:为S31**至**高速公路项目特许经营方案审查技术咨询。

4.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25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为无效投标。

5.合同履行期限:自咨询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30)个工作日内完成。

二、被邀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完整财务****银行资信证明,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银行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企业声明函或证明材料);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纳税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中备案且具有工程咨询乙级及以上资信。

(2)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投标人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的查询结果为准);标书代写

(4)****政府采购网(www.****.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的查询结果为准);标书代写

(5)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n)中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的查询结果为准)。标书代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企业声明函)。

三、投标登记及竞价时间

1.被邀请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10月31日17时00分00秒至2025年11月3日15时00分00秒登******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市)-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投标报名并上传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电子印章)。

2.竞价时间:2025年11月3日17时00分至2025年11月3日19时00分参加在线竞价。

3.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未按要求报价者视为无效报价。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少于1个工作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市)-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投标或无效投标的情形,招标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2.结果公示:

(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同时发布中标公示。

(2)参与竞价的各投标人,请将于网络上传内容一致的响应文件及报价清单 (纸质版1份,电子U盘2份)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招标代理机构,否则造成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企业承担。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西大街141号

联系方式:133****30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西郊街道西门坡157号2层

联系方式:181****1033

采购文件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5-11-01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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