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合肥新站区鹤翔湖生态修复水质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审批
安徽-合肥-合肥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0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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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 成文日期: 文 号: 有效性: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失效时间: ****机关: 政策咨询电话: 关键词:
****部门文件
****发展局****技术局)2025-08-15
合新经投资,2025,191有效
2025-08-15暂无
关于同意**新站区鹤翔湖生态修复水质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暂无
****发展局****技术局)>综合处****3155
关于同意**新站区鹤翔湖生态修复水质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25-08-15 14:44

**市****开发区****分局:

贵局报来的《关于请求批复**新站区鹤翔湖生态修复水质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收悉,现就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新站区鹤翔湖生态修复水质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建设地点:**省**市新站高新区。

三、建设主要内容及规模:针对鹤翔湖流域污染源种类多,水质不能稳定达标、物种多样性低等突出问题开展水生态修复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对鹤翔湖周边70983平方米的坑塘进行生态修复,削减周边农业面源污染物。(2)构建岸线缓冲带52658平方米,拦截减少入湖污染物。(3)在鹤翔湖主要入**构建29564平方米强化表流湿地,对入湖污染物进行强化处理。(4)在鹤翔湖进行水下生态修复344543平方米,改善鹤翔湖水生态健康,提升湖区水体自净能力。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约9874.29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和地方财政资金。

五、项目要按照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定,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切实加强项目管理。

六、该批复文件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前3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向我局申请延期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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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15日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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