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25087.9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天德路以南、**路以西 | ||
| 年限: | 70.0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1.600 | 建筑密度(%): | ≤24.000 | ||
| 绿化率(%): | 30.000≤ | 建筑限高(米): | ≤45.000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一类)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 2508.79 |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一类) | 22579.11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2672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425BB0055 | |||
| 起始价: | 13360万元 | 加价幅度: | 150万元 | ||||
| 备注: 规划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可兼容商业,用地比例不超过10%,按计容建筑面积核算)。2.使用年限:商业:40年;住宅:70年。3.付款方式: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转缴税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付成交款的50%,其余部分于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全部付清。 | |||||||
| 宗地编号: | 2024A-50号 | 宗地总面积: | 13437.3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路以西、**路以南 | ||
| 年限: | 40.00年 | 容积率: | ≤1.500 | 建筑密度(%): | ≤35.000 | ||
| 绿化率(%): | 25.000≤ | 建筑限高(米):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商务金融用地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商务金融用地 | 13437.3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946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625BA0187 | |||
| 起始价: | 4730万元 | 加价幅度: | 50万元 | ||||
| 备注: 规划用途:商务金融用地。2.使用年限:40年。3.付款方式: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转缴税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付成交款的50%,其余部分于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全部付清。 | |||||||
| 宗地编号: | 2025A-36号 | 宗地总面积: | 13812.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路以西、**路以南 | ||
| 年限: | 40.00年 | 容积率: | ≤2.000 | 建筑密度(%): | ≤35.000 | ||
| 绿化率(%): | 25.000≤ | 建筑限高(米):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零售商业用地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零售商业用地 | 13812.7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1092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925BA0055 | |||
| 起始价: | 5458万元 | 加价幅度: | 100万元 | ||||
| 备注: 规划用途:商业用地。2.使用年限:40年。3.付款方式: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转缴税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付成交款的50%,其余部分于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全部付清。 | |||||||
| 宗地编号: | 2024A-14 | 宗地总面积: | 10852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双园路以南、沿海路以西 | ||
| 年限: | 40.0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1.2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 绿化率(%): | 25.000≤ | 建筑限高(米): | ≤24.000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零售商业用地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零售商业用地 | 108527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4418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425BA0086 | |||
| 起始价: | 22090万元 | 加价幅度: | 200万元 | ||||
| 备注: 规划用途:商业用地。2.使用年限:40年。3.付款方式: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转缴税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付成交款的50%,其余部分于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全部付清。 | |||||||
| 宗地编号: | 2025D-59 | 宗地总面积: | 63058.3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沈疃路以南、陈疃沿河路以西 | ||
| 年限: | 40.0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1.2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 绿化率(%): | 25.000≤ | 建筑限高(米): | ≤24.000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零售商业用地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零售商业用地 | 37834.98 | ||||||
| 商务金融用地 | 25223.32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1153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425BB0056 | |||
| 起始价: | 5765万元 | 加价幅度: | 100万元 | ||||
| 备注: 规划用途:商业用地(可兼容商务金融用地,比例不超过40%,按计容建筑面积核算)。2.使用年限:40年。3.付款方式: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转缴税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付成交款的50%,其余部分于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全部付清。 | |||||||
| 宗地编号: | 2025D-52-1 | 宗地总面积: | 81086.9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山海路以南、陈疃沿河路以西 | ||
| 年限: | 40.0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1.2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 绿化率(%): | 25.000≤ | 建筑限高(米): | ≤24.000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零售商业用地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商务金融用地 | 32434.76 | ||||||
| 零售商业用地 | 48652.14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1467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625BA0188 | |||
| 起始价: | 7331万元 | 加价幅度: | 100万元 | ||||
| 备注: 规划用途:商业用地(可兼容商务金融用地,比例不超过40%,按计容建筑面积核算)。2.使用年限:40年。3.付款方式: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转缴税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付成交款的50%,其余部分于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全部付清。 |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5年10月31日 至 2025年11月19日 到 ****405室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5年10月31日 至 2025年11月19日 到 ****405室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9日 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5年11月19日 18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标书代写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5年11月20日 10时00分在**市公共**交易网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 申请人可自行实地踏勘出让地块。 2. 出让地块为现状土地,场地平整由竞得人负责,费用自理。 3. ****规划局规划条件(规划条件〔2024〕66号)的有关内容,2024A-14号宗地建筑高度不超过24米,需配建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总建筑面积的3‰,且不少于100平方米;公共服务设施应与项目同步实施,满足相关建筑设计标准要求,建成后达到独立使用条件。 4. ****规划局规划条件(规划条件〔2024〕125号)的有关内容,****号宗地建筑高度不超过45米,需配建9班幼儿园1处(另含托班1个),用地面积不少于5261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3477平方米(其中托班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需配建体育健身场地1处,用地面积不少于住宅计容建筑面积的1%且不少于340平方米(不计入绿地率);配建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总建筑面积的3‰,且不少于100平方米;公共服务设施应与项目同步实施,满足相关建筑设计标准要求,建成后达到独立使用条件。 5. ****规划局规划条件(规划条件〔2024〕97号)的有关内容,2024A-50号宗地建筑高度满足航空净空保护要求,需配建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总建筑面积的3‰,且不少于100平方米;公共服务设施应与项目同步实施,满足相关建筑设计标准要求,建成后达到独立使用条件。 6. ****规划局规划条件(规划条件〔2025〕76号)的有关内容,2025A-36号宗地需配建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总建筑面积的3‰,且不少于100平方米;公共服务设施应与项目同步实施,满足相关建筑设计标准要求,建成后达到独立使用条件。 7. ****规划局规划条件(规划条件〔2025〕121号)的有关内容,2025D-52-1号宗地建筑高度不超过24米,需配建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总建筑面积的3‰,且不少于100平方米;公共服务设施应与项目同步实施,满足相关建筑设计标准要求,建成后达到独立使用条件。 8. ****规划局规划条件(规划条件〔2025〕122号)的有关内容,2025D-59号宗地建筑高度不超过24米,需配建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总建筑面积的3‰,且不少于100平方米;公共服务设施应与项目同步实施,满足相关建筑设计标准要求,建成后达到独立使用条件。
八、 ****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市**区**路59号
联 系 人:用地服务科
联系电话:0633-****921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营业部
开户账号:370********0000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