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晋自然资告字[2025]34号)

国土-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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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晋自然资告字[2025]34号)
晋自然资告字[2025]34号 2025年10月31日
****政府批准,****决定以 拍卖出让 方式 4(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号地块 宗地总面积: 19216平方米 宗地坐落: 梅岭中片区
年限: 70年 容积率: 1.000< 并且 <1.300 建筑密度(%): 10.000< 并且 <35.000
绿化率(%): 30.000≤ 建筑限高(米):
主要土地用途: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19216
投资强度: 保证金: 865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825BA0133|****725BA0088
现状土地条件: 无
起始价: 17300万元 加价幅度: 100万元
宗地编号: **市P2025-30号地块 宗地总面积: 29187平方米 宗地坐落: 梅岭中片区
年限: 70年 容积率: 1.000< 并且 <2.200 建筑密度(%): 10.000< 并且 <30.000
绿化率(%): 30.000≤ 建筑限高(米):
主要土地用途: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29187
投资强度: 保证金: 1930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825BA0134|****725BA0087
现状土地条件: 无
起始价: 38600万元 加价幅度: 100万元
宗地编号: **市P2025-29号地块 宗地总面积: 51851平方米 宗地坐落: 梅岭中片区
年限: 70年 容积率: 1.000< 并且 <2.400 建筑密度(%): 10.000< 并且 <23.000
绿化率(%): 30.000≤ 建筑限高(米):
主要土地用途: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51851
投资强度: 保证金: 3880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825BA0135|****725BA0086
现状土地条件: 无
起始价: 77600万元 加价幅度: 100万元
宗地编号: **市G2025—38号地块 宗地总面积: 87984平方米 宗地坐落: 梅岭中片区
年限: 40年 容积率: 1.000< 并且 <1.600 建筑密度(%): 10.000< 并且 <65.000
绿化率(%): 10.000≤ 建筑限高(米):
主要土地用途:
零售商业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87984
投资强度: 保证金: 825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825BA0141|****725BA0085
现状土地条件: 无
起始价: 16500万元 加价幅度: 50万元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中华人民**国境内外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欠缴土地出让金者、已在本市取得合法土地未按规定开发建设者,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依照规定参加竞买**市P2025—29号、30号、31号、G2025—38号地块,申请人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二)竞买申请人提交竞买申请书时,应同时提交竞买保证金以及如竞得地块,所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均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若经金融监管机构查****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等范围的,视为违反竞买规定,不予确认竞买资格。竞买成交后,若经金融监管机构认定竞得人缴交的****银行贷款、债券融资、信托资金、资管计划配资、保险资金、P2P募集资金范围的,视为违反竞买规定,出让人有权取消竞得人资格并没收竞买保证金。 (三)地块竞买人应在竞买申请书中承诺,如竞得该地块,在项目建设达到预售条件时,同意该项目商品房的预售****政府指导、监督。 (四)本次拍卖活动**市P2025—29号、30号、31号、G2025—38号地块的竞买保证金分别为38800万元、19300万元、8650万元、8250万元。未成交者的保证金可在竞买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成交者的保证金转为定金,定金可抵作成交价款。
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5年11月03日 至 2025年11月20日 到 ********管理科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5年11月03日 至 2025年11月20日 到 ********管理科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0日 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5年11月20日 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标书代写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5年11月21日 16时00分****交易中心二楼拍卖室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局在土地成交之日起60日内按现状土地条件交地。 2.土地竞买人应同时申请竞买**市P2025—29号、30号、31号、G2025—38号地块,不能单独申请竞买任一宗土地,4宗地块拍卖时同时叫价,最终由总出价最高者一并竞得上述4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3.土地竞买人竞得土地后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同时****办事处签订《**市G2025—38号地块建设项目投资监管协议》。 4.土地竞得人应在土地成交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 5.上述4宗地块出让金分期缴纳,第一期应在成交之日起30日内缴交出让金总额的50%,第二期应在2025年12月31日前缴交出让金总额的80%(含第一期),余款应在2026年1月31日前缴清。竞得人不能按时缴交成交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局缴纳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60日的,******局有权解除合同,取消竞得人资格,并没收竞买保证金。 6.根据《****建设局等三部门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通知》(泉建规〔2022〕3号)要求,**市P2025—29号、30号、31号地块装配式建筑面积应达到项目总建筑面积的40%以上;**市G2025—38号地块不设置装配式建筑。 7.**市P2025—29号、30号、31号地块房地产销售按照《****办公室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泉政办〔2017〕159号)要求执行。 8.根据《****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建立和完善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泉政办〔2021〕57号)和《****政府关于印发**市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稳定发展若干意见(2018—2025年)的通知》(泉政文〔2018〕87号)要求,上述4宗用地建设单体质量要求须达到**市优质工程及以上。 9.根据《****办公室转发****建设局 ****规划局关于加强**商品住宅及商办类建筑建设管理的通知》(泉政办明传〔2021〕75号)要求,进一步提高**商品住宅建设品质。

八、 ****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市**街道迎宾路27号
联 系 人:小张
联系电话:0595-****5625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银行****分行
开户账号:350********70928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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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进度跟踪
2025-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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