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天马显示科技有限公司第6代柔性AMOLED生产线项目Phase3-1电力二次配工程(FAB2)(施工)-控制价发布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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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代柔性AMOLED生产线项目Phase3-1电力二次配工程(FAB2)(施工)-控制价发布

递交时间:2025-10-31 15:29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标书代写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标书代写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控制价(最高限价) 评标办法 开标时间 标书代写 开标地点 标书代写 开标方式 标书代写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标书代写 延期后开标地点 标书代写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递交时间
****001Z02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壹 级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注册人员应满足其所持施工资质证书对应的施工资质标准要求。(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壹 级 机电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联合体投标: 3.3.1根据《****建设局关于建筑业招商引进企业营收和业绩促进措施的通知》(厦建筑[2021]138号)规定,本招标项目允许非本市注册的建筑业企业****公司【由该企业全资或控股(控股指持股比例大于50%)】或在厦注册的关联企业【关联企业指与****集团(公司)控股(控股指持股比例大于50%)的企业】的其中一家,组成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联合体参与投标,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其中: (1)联合体协议****公司或关联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投标人的业绩以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其余成员的业绩为准。前述业绩指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类似工程业绩(简称“企业业绩”,下同)。 (3)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投标人的信用以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其余成员的信用为准。前述信用指投****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的信用等级和**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合并简称“信用”,下同)。 (4)联合体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公司或关联企业关系的证明资料。 3.3.2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除3.3.1项情形以外的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联合体投标人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 家,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2025-11-11 09:00:00
150天
线上投递
其他
800,000元 人民币
44,008,450元 人民币
综合评估法
2025-11-11 09:00:00
****交易中心
在线开标标书代写
资格后审
0001-01-01 00:00:00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预算价、招标控制价告知单

序号

招标编号

招标工程建设项目名称

标段(合同段)

预算价(万元)

招标控制价(万元)

备 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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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代柔性AMOLED生产线项目

****第6代柔性AMOLED生产线项目Phase3-1电力二次配工程(FAB2)(施工)

4838.8415

4400.8450

编 制 说 明

1、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与预算价相比下降 9.1 %;

2、本项目的预算价、招标控制价均已计取 3 %的风险包干费;

3、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书、附件(如有)与本告知单同时发布。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编制单位:(盖章) 编制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


日 期: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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