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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供应商:
********政府集中采购项目保证金进行了核实清退,截止目前仍有部分投标单位、供应商未提供相应资料和来函说明原因,致使部分保证金无法退付。为加快保证金清退工作,请相关供应商于2025年12月31日前,携带(或邮寄)相关资料(详见附件)至****办理清退手续。逾期未办理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公证处,提存期结束后剩余保证金将划转至本级国库,本单位将不再进行核实退付。
附件:保证金退付办理手续及资料要求。
1、收款收据(请注明:今收到****退还投标保证金 元),收据背面请注明联系人手机号码,收款收据需加盖单位公章(此项为减轻相关供应商来回多跑情况,确保资金退付“最多跑一次”);
2、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开户行行号(加盖公章),因企业变更、企业兼并、注销等情况造成交款单位与退款单位不一致的,应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或注销证明等相关资料;
3、交****银行交款电子回单(票据遗失的开具遗失声明,并注明参加的项目和保证金金额并加盖公章);
4、若由委托人办理,请携带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
联系单位:****403室
联 系 人:陈强强 、阿孜古丽﹒尼亚孜
联系电话:0997-****557、0997-****233
邮寄地址:新**丝路大厦C****服务大厅4楼403办公室(邮编:842000)
附件:未退保证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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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