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寿区瑞福龙汽车零部件扩建项目

审批
重庆-重庆-长寿区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0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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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5********707801M张良键
李潜涛**市**区
****工业园河泉南路13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区瑞福龙汽车零部件扩建项目****
2021版本:071-汽车整车制造;汽车用发动机制造;改装汽车制造;低速汽车制造;电车制造;汽车车身、挂车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C3670-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市**区 晏家工业园河泉南路13号
经度:106.98495 纬度: 29.83495****环境局
2024-07-01
渝(长)环准〔2024〕47号915********707801M001P
2025-03-3180
20****
915********707801M****
915********707801M******公司
****0105MA5U3A4B222025-04-01
2025-04-15
2025-09-282025-10-31
https://www.****.com/gs/detail/2?id=50928EIn9l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改扩建改扩建
与环评及批复阶段保持一致,无变化。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利用现有二厂房内空闲区域进行建设,本项目区域面积约300m2,主要建设包括喷涂室、固化室、喷砂机;年处理汽车零部件300万件;同时,配套新增废气处理设施等。利用现有二厂房内空闲区域进行建设,本项目区域面积约300m2,主要建设包括喷涂室、固化室、抛丸机;年处理汽车零部件300万件;同时,配套新增废气处理设施等。
与环评及批复阶段保持一致,无变化。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本项目对300万件汽车零部件进行表面处理,其中100万件前处理为抛丸+喷粉固化,200万件前处理为电泳+喷粉固化,其中电泳依托现有处理能力。本项目对300万件汽车零部件进行表面处理,其中100万件前处理为抛丸+喷粉固化,200万件前处理为电泳+喷粉固化,其中电泳依托现有处理能力。
与环评及批复阶段对比,验收项目实际生产工艺与原环评一致。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废气:①本项目喷砂机产生的颗粒物经设备自带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P6排放;②本项目喷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喷涂室侧面抽风口收集后,引入“滤芯风粉末回收装置+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由一根15m高排气筒P7排放;③本项目固化室产生的有机废气、异味、天然气燃烧废气经固化室顶部集气口收集的后进入1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由一根15m高排气筒P8排放。 废水:本项目汽车零部件电泳处理依托现有工程电泳车间,处理规模无新增;电****处理站处理后,****处理厂,最终达标排至长江;本项目不新增员工,不新增生活污水排放量。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针对噪声源特点,通过在设备上设置缓冲器,在设备基座与基础之间设橡胶隔振垫,合理布局噪声源,并采取隔声、消声等措施。 固废:危险废物依托厂区现有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面积10m2),已采取“六防”措施,采用联单转运制,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理;一般工业固废依托厂区现有一般工业固废间,位于厂区东南侧,面积30m2。废气:①本项目抛丸机产生的颗粒物经设备自带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②本项目喷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喷涂室侧面抽风口收集后,各分室独立设置的滤芯粉末回收装置处理后,再统一引入1套滤筒除尘器处理,尾气由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③本项目固化室产生的有机废气、异味、天然气燃烧废气经固化室顶部集气口收集的后进入1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由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7排放。 废水:本项目汽车零部件电泳处理依托现有工程电泳车间,处理规模无新增;电****处理站处理后,****处理厂,最终达标排至长江;本项目不新增员工,不新增生活污水排放量。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针对噪声源特点,通过在设备上设置缓冲器,在设备基座与基础之间设橡胶隔振垫,合理布局噪声源,并采取隔声、消声等措施。 固废:危险废物依托厂区现有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面积10m2),已采取“六防”措施,采用联单转运制,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理;一般工业固废依托厂区现有一般工业固废间,位于厂区北侧,面积15m2。
①喷粉废气由环评阶段统一经由“滤芯粉末回收装置+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变动为喷粉废气分别经喷涂室各分室独立设置的滤芯粉末回收装置处理后,由滤筒除尘器处理后排放,废气处理措施加强; ②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一般工业固废间面积由原面积30m2减少至15m2,厂区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废包材等,年产生量约17t(现有项目+本项目),转运周期为每月,平均每月暂存转运量约1.5t,实际一般工业固废间15m2满足贮存要求。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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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0078 0.0108 0 0 0.008 0.008 /
0 0.0148 0.101 0 0 0.015 0.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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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0034 0.0036 0 0 0.003 0.003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生产废水处理系统 / 本项目不新增员工,无新增生活用水。 本项目喷粉、固化工序无生产用水;电泳工序依托现有工程,本项目建成前后电泳处理能力无变化,因此无新增用水。 本项目不新增员工,无新增生活废水排放。同时,生产工序无新增用水,无新增废水排放。环评阶段未对本项目提出验收监测要求。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抛丸废气除尘器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表1中标准限值要求 本项目抛丸室产生的抛丸废气通过设备直连除尘器处理,收集效率100%,处理效率达到95%,抛丸废气经设备自带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6排放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抛丸废气排气筒中颗粒物的排放浓度为8.7mg/m3~11.5mg/m3,排放速率为1.57×10-2kg/h~2.20×10-2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50/418-2016)表1中标准限值:颗粒物浓度≤120mg/m3,速率≤3.5kg/h;
2 喷粉废气除尘器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表1中标准限值要求 本项目设置静电粉末喷涂线3条,喷涂室设置“侧面抽风+滤芯风粉末回收装置+滤筒除尘器”收集喷粉过程中未附着的粉末涂料,回收的粉末涂料可继续利用。喷粉房为半封闭式,留有工件进出口,喷粉过程中暂未被附着的粉料直接通过喷粉房侧面抽风(设置有3个集气抽风口+滤芯风粉末回收装置)收集,收集效率按90%计,滤芯风粉末回收装置处理效率按90%计,滤芯风粉末回收装置未收集到的粉末,进入滤筒除尘器对粉末涂料进一步收集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5排放,滤筒除尘器处理效率按95%计。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喷粉废气排气筒中颗粒物的排放浓度为10.2mg/m3~14.5mg/m3,排放速率为7.48×10-2kg/h~10.7×10-2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50/418-2016)表1中标准限值:颗粒物浓度≤18mg/m3,速率≤0.51kg/h
3 固化废气吸附装置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本项目设置固化室,采用天然气燃烧直接加热方式进行固化,固化废气经集气口收集汇入1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7排放。固化室留有工件进出口,废气收集效率按90%计,两级活性炭处理效率按75%计。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固化废气排气筒中颗粒物的排放浓度为2.4mg/m3~3.8mg/m3,排放速率为3.02×10-3kg/h~4.12×10-3kg/h,二氧化硫的排放浓度为3Lmg/m3~4mg/m3,排放速率为Nkg/h~5.04×10-3kg/h,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为5mg/m3~8mg/m3,排放速率为6.10×10-3kg/h~1.01×10-2kg/h,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为1.25mg/m3~1.70mg/m3,排放速率为1.56×10-3kg/h~2.07×10-3kg/h,臭气浓度269~417(无量纲),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50/418-2016)表1中标准限值:颗粒物浓度≤120mg/m3,速率≤3.5kg/h,二氧化硫浓度≤550mg/m3,速率≤2.6kg/h,氮氧化物浓度≤240mg/m3,速率≤0.77kg/h,非甲烷总烃浓度≤120mg/m3,速率≤10kg/h。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2中标准限值:2000(无量纲)。
4 无组织:加强厂区通风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50/418-201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 无组织:加强厂区通风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无组织下风向厂界颗粒物最大浓度0.243mg/m3、二氧化硫最大浓度0.014mg/m3、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1.52mg/m3、氮氧化物最大浓度0.086mg/m3、臭气浓度最大值<10(无量纲),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50/418-2016)表1中标准限值:颗粒物浓度限值:浓度≤1.0mg/m3,二氧化硫浓度限值:浓度≤0.4mg/m3,非甲烷总烃浓度限值:浓度≤4.0mg/m3,氮氧化物浓度限值:浓度≤0.12mg/m3;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1中标准限值:20(无量纲)。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低噪声设备及隔音减振措施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根据现场踏勘调查,项目噪声源主要来源于喷涂机、抛丸机、风机等设备。厂区主要通过采取了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墙体隔音,基础减振等措施来进行降噪。 本项目厂界噪声昼间监测值为61~64dB,夜间监测值为54dB,即项目厂界噪声排放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排放限值要求(昼间≤65dB,夜间≤55dB)。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本项目不新增使用液态危险品,电泳依托现有厂区处置能力。厂区已按照分区防渗原则,对电泳线工艺储槽、污水处理站等涉水区域已进行重点防渗,并已验收。其他区域已采取一般防渗措施,本项目利用现有二厂房直接进行生产。 本项目不新增使用液态危险品,电泳依托现有厂区处置能力。厂区已按照分区防渗原则,对电泳线工艺储槽、污水处理站等涉水区域已进行重点防渗,并已验收。其他区域已采取一般防渗措施,本项目利用现有二厂房直接进行生产。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一般工业固废依托厂区现有一般工业固废间,位于厂区东南侧,面积30m2;危险废物依托厂区现有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面积10m2),已采取“六防”措施,采用联单转运制,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理。 一般工业固废依托厂区现有一般工业固废间,位于厂区北侧,面积15m2;危险废物依托厂区现有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面积10m2),已采取“六防”措施,采用联单转运制,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理。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配置消防砂池及灭火器材;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时修订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等 ①厂区重点区域设置有视频监控,视频信号接入控制室大屏;涉及天然气等易燃易爆物质的点位已设置有可燃气体报警器。 ②厂区已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相关要求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分布于各重点区域。 ③厂区已建事故池,事故池有效容积91m3,通过雨污切换阀进行连通,可收集生产废水事故排放废水等。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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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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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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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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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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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