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代理机构)受 ****(采购人)委托,拟对**县“优质粮油+青峪猪”****园区2026小春生产复**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县“优质粮油+青峪猪”****园区2026小春生产复**采购
3.采购人:****
4.采购代理机构:****。
二、资金来源:采购人自筹解决,本次采购项目采购预算240000元 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三、采购项目简介:
**县“优质粮油+青峪猪”****园区2026小春生产复**采购费用包括产品成本、运输、包装、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场地清理、保险、装卸(上下车人工)、中转、保管、公司管理费用、代理服务费、税金等直至项目验收所需的一切费用。
四、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参照《****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一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8.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二)针对本项目的特殊资格要求:提供有效的肥料登记证或备案登记证明和复**《**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谈判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谈判文件自2025年 10 月 31 日09:00至2025年 11 月 4 日17:00(**时间)潜在投标供应商将加盖单位行政公章的 《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在**县**新区石牛大道888号西锦汇A2-505号A区 现场进行报名。“单位介绍信”须载明联系人的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谈判文件300元/份;谈判文件售后不退,谈判资格不能转让。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 年 11 月 5 日 09 : 30(**时间)。标书代写
八、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1.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标书代写
2.本项目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递交响应文件。
3.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
九、本项目公告信息在招标与采购网发布。
十、谈判地点:【**县**新区石牛大道888号西锦汇A2-505号A区 】。
十一、供应商信用融资:
根据《****财政厅****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和《****财政局关于做好“政采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巴财采〔2021〕9号)文件相关规定,****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政府****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通讯地址:**省**市**县壁州街道诺江中路800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827-****677
采购代理机构:****
通讯地址:**县**新区石牛大道888号西锦汇A2-505号A区
联 系 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827-****4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