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鹏盛新材料有限公司20 万吨/年负极材料配套项目

审批
山东-聊城-东阿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0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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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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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4MA3UWTW153彭嘉梁
孟毅**省**市**县
山****经济开发区S325与香江路交叉口西北角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20 万吨/年负极材料配套项目
2021版本:060-耐火材料制品制造;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C309-C309-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省**市**县 经济开发区S325与香江路交叉口西北角
经度:116.27026 纬度: 36.37708****服务局
2023-02-09
东行审环报告书〔2023〕1号****
2025-08-0622000
3000****
****1524MA3UWTW153****
****1524MA3UWTW153******公司
****1500MA943T4D4K2025-08-01
2025-08-102025-09-01
2025-09-252025-10-29
生态环境公示网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产20万吨负极材料(17万吨碳板,3万吨石墨坩埚)年产20万吨负极材料(17万吨碳板,3万吨石墨坩埚)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石油焦贮存--煅烧工序--中碎、筛分、磨粉工序--配料、混捏、成型工序--炭化、清块工序--返回料处理工序--机加工工序--填充料处理石油焦贮存--煅烧工序--中碎、筛分、磨粉工序--配料、混捏、成型工序--炭化、清块工序--返回料处理工序--机加工工序
填充料外购,其规格符合生产需求,无需破碎,可直接投入生产,生产工艺过程不涉及填充料处理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废气:(1)对煅烧炉烟气脱硫采用石灰石-石膏法进行脱硫净化治理,脱硝采用SNCR+SCR法脱硝法处理,湿电除尘器处理粉尘,通过6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2)采用石灰石-石膏法烟气脱硫+蜂窝式双电场电捕焦油器+湿电除尘,对二氧化硫、沥青焦油、粉尘进行净化治理,氮氧化物采用低氮燃烧+炉内SNCR进行脱硝,通过60m高排气筒(DA006)排放;(3)石油焦原料卸车、破碎及上料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后,通过1根2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4)煅后焦排料及输送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后,通过1根2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5)煅后焦仓上料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后,通过1根25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6)返回料处理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后,通过1根25米高排气筒(DA007)排放;(7)填充料处理和清块机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后,通过1根25米高排气筒(DA008)排放;(8)机加工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后,通过1根25米高排气筒(DA009)排放;(9)采用黑法吸附(雷蒙石油焦粉在文丘里吸收塔进行逆向吸收)+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通过40m高排气筒(DA005)排放。 2、废水:生产废水不外排;****园区管网下水道进入**县****公司处理。 3、固废: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脱硫石膏、不合格产品、纯水制备采用的反渗透膜、炭块沉渣、废焦油、废导热油、废脱硝催化剂、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实验室废液、职工生活垃圾。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返回成型工段重新利用;****公司综合利用;不合格产品回收再利用;纯水制备采用的反渗透膜由厂家回收处理;炭块沉渣回用于配料环节;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集中清运,不外排。项目一般固废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处置。废焦油、废导热油、废脱硝催化剂、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实验室废液均属于危险废物,其中废焦油喷入炭化炉内焚烧处置,其余危险废物应收集暂存后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项目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危险废物转联单管理办法》要求处置。1、废气:(1)对煅烧炉烟气脱硫采用石灰石-石膏法进行脱硫净化治理,脱硝采用SNCR+SCR法处理,湿电除尘器处理粉尘,通过6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2)采用石灰石-石膏法烟气脱硫+蜂窝式双电场电捕焦油器+湿电除尘,对二氧化硫、沥青焦油、粉尘进行净化治理,氮氧化物采用低氮燃烧+炉内SNCR进行脱硝,通过60m高排气筒(DA003)排放;(3)石油焦原料卸车及上料废气、煅后焦排料及输送废气和煅后焦仓上料废气分别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后,通过1根37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4)返回料处理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后,通过1根24米高排气筒(DA007)排放; (5)清块机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后,通过1根25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6)机加工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后,通过1根20米高排气筒(DA005)排放。(7)采用黑法吸附(雷蒙石油焦粉在文丘里吸收塔进行逆向吸收)+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通过47m高排气筒(DA006)排放。 2、废水:生产废水不外排;****园区管网下水道进入**县****公司处理。 3、固废: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全部返回成型工段重新利用;成型冷却水池炭渣,回用于项目配料工序;成型车间、炭化车间和机加工车间产生的不合格产品,回生产再利用;纯水制备采用的反渗透膜每五年更换一次,由提供厂家回收处理;煅烧及炭化烟气净化系统产生的脱硫石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职工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废焦油、废导热油、废脱硝催化剂、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实验室废液均属于危险废物。废导热油更换周期为10年,更换量为20吨,产生后暂存于危废间,委托******公司处置;废气处理过程中产生废脱硝催化剂更换周期为10年,更换量为6吨,产生后暂存于危废间,委托******公司处置;沥青贮罐、成型、混捏工段以及炭化过程中电捕器收集的废焦油,直接喷入炭化炉内进行焚烧处理;实验室废液、生产过程机械设备产生的废润滑油桶、废润滑油收集后均暂存于危废间,委托******公司处置。
1、废气:1)实际建设的排气筒编号均根据本项目下发的排污许可证命名;2)原料石油焦未设置料仓,按需购置原料,随用随入厂,且进厂后无需破碎;3)石油焦原料卸车及上料、煅后焦排料及输送和煅后焦仓上料工序空间距离较紧凑,在保证风机风量足够的前提下,将石油焦原料卸车及上料废气、煅后焦排料及输送废气和煅后焦仓上料废气的3根废气排放口合并为1根排气筒排放;4)项目填充料外购,其规格符合生产需求,无需进行破碎处理,不涉及填充料处理废气。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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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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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41.54 55.6 0 0 41.54 41.54 /
0 90.18 129.4 0 0 90.18 90.18 /
0 8.36 17.68 0 0 8.36 8.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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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标准以及东****公司进水水质要求 成型车间生坯喷淋冷却水中含有碳渣等污染物,因工艺其对水质要求不高,稍加沉淀处理即可循环使用,废水不外排;湿电除尘系统产生的废水经沉淀后直接回用于脱硫制浆用水;煅烧炉和炭化工序烟气喷淋塔+脱硫除尘系统由于水蒸发损耗和石膏带走损失无废水外排;软化水制备产生的浓盐水用于脱硫装置补水、湿式清扫车用水和雾炮车用水;****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县****公司处理。 废水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废水排放口测点2天监测中,本项目污水排放口pH值范围为7.4-7.5(无量纲);悬浮物日均排放浓度均为8mg/L;五日生化需氧量日均排放浓度均为6.7mg/L;化学需氧量日均排放浓度分别为23mg/L、25mg/L;氨氮日均排放浓度分别为6.66mg/L、7.03mg/L;全盐量日均排放浓度分别为1310mg/L、1180mg/L;石油类日均排放浓度分别为0.65mg/L、0.64mg/L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布袋除尘器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及《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 石油焦原料卸车及上料废气、煅后焦排料及输送废气和煅后焦仓上料废气分别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后,通过1根37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 原料及煅后废气转运排放口DA001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3.2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27kg/h
2 湿电除尘+石灰石膏法脱硫+SNCR+SCR脱硝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及《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 对煅烧炉烟气脱硫采用石灰石-石膏法进行脱硫净化治理,脱硝采用SNCR+ SCR法脱硝法处理,湿电除尘器处理粉尘,通过6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煅烧炉废气排放口DA002氨最大排放速率为0.25kg/h,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限值要求。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4.5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32kg/h;二氧化硫最大实测浓度为32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2.2kg/h;氮氧化物最大实测浓度为71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5.0kg/h,以上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及《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限值要求。
3 黑法处理系统、布袋除尘器 《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5-2010)修改单、《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及《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 采用布袋除尘器对中碎筛分废气、磨粉废气、干料配料废气进行处理,通过47m高排气筒(DA006)排放。混捏、成型及沥青贮罐废气经黑法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后,通过47m高排气筒(DA006)排放。 成型工序排气筒DA006沥青烟最大排放浓度为9.5mg/m3,满足《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5-2010)修改单限值要求。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3.1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24kg/h;苯并[a]芘未检出,以上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及《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限值要求。
4 石灰石-石膏法烟气脱硫+蜂窝式双电场电捕焦油器+湿电除尘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 /2375-2019)、《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及《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 采用石灰石-石膏法烟气脱硫+蜂窝式双电场电捕焦油器+湿电除尘,对二氧化硫、粉尘进行净化治理,氮氧化物采用低氮燃烧+炉内SNCR进行脱硝,通过60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炭化烟气排放口DA003沥青烟最大排放浓度为4.8mg/m3,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 /2375-2019)限值要求。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2.7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13kg/h;二氧化硫最大实测浓度为39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1.9kg/h;氮氧化物最大实测浓度为78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3.9kg/h;苯并[a]芘未检出,以上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及《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限值要求。
5 脉冲式布袋除尘器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及《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 返回料破碎和输送过程产生的粉尘经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4m高排气筒(DA007)排放。 返回料工序排气筒DA007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3.2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28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及《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限值要求。
6 脉冲式布袋除尘器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及《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 填充料外购,其规格符合生产需求,无需进行破碎处理。生坯清理过程产生的粉尘经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炭块清理排放口DA004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4.5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61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及《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限值要求。
7 脉冲式布袋除尘器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及《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 机加工过程产生的粉尘经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5)排放。 机加工工序排气筒DA005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3.7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19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及《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限值要求。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车间隔声、基础减震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项目的噪声源主要为除尘器风机、破碎机、磨机、成型机、空压机、循环泵、凉水塔等机械设备,通过采取基础减振和经距离衰减等措施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验收监测期间,东、南厂界昼间监测噪声值为52dB(A)~58dB(A)之间,最大值58dB(A);夜间监测噪声值范围在46dB(A)~49dB(A)之间,最大值49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脱硫石膏、不合格产品、纯水制备采用的反渗透膜、炭块沉渣、废焦油、废导热油、废脱硝催化剂、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实验室废液、职工生活垃圾。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返回成型工段重新利用;****公司综合利用;不合格产品回收再利用;纯水制备采用的反渗透膜由厂家回收处理;炭块沉渣回用于配料环节;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集中清运,不外排。项目一般固废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处置。废焦油、废导热油、废脱硝催化剂、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实验室废液均属于危险废物,其中废焦油喷入炭化炉内焚烧处置,其余危险废物应收集暂存后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项目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危险废物转联单管理办法》要求处置。 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全部返回成型工段重新利用;成型冷却水池炭渣,回用于项目配料工序;成型车间、炭化车间和机加工车间产生的不合格产品,回生产再利用;纯水制备采用的反渗透膜每五年更换一次,由提供厂家回收处理;煅烧及炭化烟气净化系统产生的脱硫石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职工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废焦油、废导热油、废脱硝催化剂、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实验室废液均属于危险废物。废导热油更换周期为10年,更换量为20吨,产生后暂存于危废间,委托******公司处置;废气处理过程中产生废脱硝催化剂更换周期为10年,更换量为6吨,产生后暂存于危废间,委托******公司处置;沥青贮罐、成型、混捏工段以及炭化过程中电捕器收集的废焦油,直接喷入炭化炉内进行焚烧处理;实验室废液、生产过程机械设备产生的废润滑油桶、废润滑油收集后均暂存于危废间,委托******公司处置。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须严格落实环评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监测计划。 严格落实环评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并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监测计划。 本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于2025年08月21****环境局****分局备案,备案号:371524-2025-084-M。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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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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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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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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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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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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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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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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