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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政府的领导与相关部门协同推进下,我局全力开展不动产“登记难”项目化解工作。目前,已化解并完成“西池**汇”项目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购房群众可按程序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项目详情如下:
办理地址:**省**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办事处政务大厅不动产登记窗口。
受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
咨询电话:0859-****792、0859-****795。
转移登记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保障性住房买卖合同;
4.不动产预告登记证明(已办理预告登记的提交;如预告登记证明在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时已收取,可不再提交)
5.完税凭证
6.缴税及申请税收优惠的证明材料:
购房发票(若因其他原因,无法提交发票,提交收据)
房屋为住宅的,提交买方婚姻状况相关材料(已婚的提交结婚证、户口簿;离****法院离婚裁判文书、户口簿)
****政府征收用补偿款新购房屋减免契税的,提交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协议
请购房群众备齐上述材料及时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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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