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未列入革命文物红色文化遗存汇编》文印项目比价公告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我局拟印刷一批《**市未列入革命文物红色文化遗存汇编》书籍,为确保印刷服务的专业性,经研究决定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要求,现对印刷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比价,欢迎潜在供应商前来递交报价文件。以确定印刷服务机构承接此次印刷服务采购项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市未列入革命文物红色文化遗存汇编》文印项目。
(二)组织方式:自行采购
二、经费预算
项目预算金额:本项目总预算价为9万元。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印刷内容:《**市未列入革命文物红色文化遗存汇编》内容约12万字,彩色照片约400张,全文正文采用四号字体,约330页左右。
(二)印刷要求:
1.成品尺寸170mm*240mm
2.封面:157g铜版纸,哑膜、烫红金、单面四色印刷。
3.内页:326P,80g纯质纸,双面四色印刷。
4.装订方式:精装,2.5mm高级灰板。前后200克超感特种纸,上下堵头布加绸带,锁线装订和环印。
(三)交付时间:因工作需要,中标供应商必须于2025年11月29日前将成品交付给采购人并按采购人要求送至**市本级;必须于2025年12月3日前成品送至十县(市、区)。
四、比选人资格及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供应商所报文印册数总价不得超过总预算价,超过总预算价的为无效报价。
(四)比选人所报文印册数总价包含一切相关费用(如:文印、设计、校样修改、打印样稿、装订、包装、增值税税费及印刷成品按我局要求的数量送至十县(市、区)所需的物流等费用)。
(五)提供有效期内《印刷许可证》复印件。
五、报名方式、截止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一)方式:比选人须递交的书面报名材料,包括:
1.《比选函》(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见比选文件附件2)。
2.授权委托书原件(需列明委托事项、委托期限、被授权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见比选文件附件6)。
3.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供应商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见比选文件附件7)。
5.书面报名截止时间:公告即日起至2025年11月7日下午17:30前(以书面递交材料为准)。标书代写
6.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公告即日起至2025年11月17日上午9:00前(以书面递交材料为准)。标书代写
(二)地点:****广场西路49号4号商务楼六层B639室(****老区工作科)。
(三)本项目不接受电话、传真、电子邮件、邮寄等其他形式的报名。
(四)供应商对本次公告内容如有疑问,须在2025年11月14日下午17:30时前将质疑以书面的形式提交到****老区工作科,口头提交的质疑不予受理。
六、评审
1.开标时,由监督代表和授权代理人检查比选文件的密封情况,对符合密封要求的比选文件按照提交比选文件时间的先后顺序(或者逆顺序)当场逐一拆封,由开标会主持人宣唱并记录各供应商的报价,唱标内容为“比选价格表”内容。标书代写
2.评审方式:由********小组进行评审,符合资格要求且所报文印册数最高者确定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经公示后采购人与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3.属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1)不具备资格条件的;
(2)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
(3)超过总预算价的文印册数为无效报价。
(4)供应商所投内容超出其营业执照所规定经营范围的。
4.属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废标:
(1)出现影响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供应商所报文印册数总价超过总预算价的;
(3)因重大变故或不可抗力,任务取消的。
七、结算方式
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根据文件约定的印刷要求进行生产,成品交付给采购人并按采购人要求送至**市本级及十县(市、区)及验收合格后且中标供应商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增值税发票给采购人的十个工作日内,采购人以对公转账的形式进行结算。
八、信息公告
1.公布方式:通过****微信公众号及在局公告栏发布。
2.公告时间:2025年11月3日至2025年11月7日。
3.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7日(**时间)上午9:00时前递交,逾期递交或不符合文件规定的比选文件不予接受。标书代写
4.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7日(**时间)上午9:00时。标书代写
5.开标地点:****广场西路49号****会议室。标书代写
6.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599-****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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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日
附件:比选文件
附件1:封面
附件2:比选函
附件3: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4:比选价格表
附件5: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
附件6:授权委托书
附件7: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