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2025-GXQ-06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第一阶段)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59条第二款,项目地块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用地,现对调查报告信息公示如下:
一、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经开区2025-GXQ-06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第一阶段)。
(2)项目地点:**经开区**路以北、浒水路以东。
(3)调查范围:地块****学校,****基地,西至待开发地块,南至**路,本次调查范围总面积为:68470.14平方米。
(4)地块现状:地块现场踏勘期间地块闲置待开发。
(5)地块历史:地块历史上属于**市****头村(原长亭、梓江村****基地,地块于2003年9月26日以2003政国土字第518号审批单进行征收转用,用于建设浏****基地配套设施用地,地块划拨至****基地****公司,2005年6月2日将地块部分转让****集团有限公司,2013年1月21日部分地块出让至****公司,2021年12月7****中心以(2021)浏政土储字第J41号批单收****集团有限公司部分地块土地使用权,2022年3月21****中心以(2022)浏政土储字第J12号批单收回****公司部分地块土地使用权,地块征收后经过多次流转,地块均未启动开发,2025****中心将收回地块重新规划调整后合并成**经开区2025-GXQ-06地块,地块宗地面积为68470.14平方米。
(6)地块规划: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
二、调查结论
基于该地块第一阶段场地环境初步调查结果,项目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环境调查及风险评估工作。该地块可根据其拟规划用途二类居住用地进行建设用地开发,地块的土壤环境状况满足“一住两公”用地建设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