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轨道交通1号线轻食、软饮业态场地经营权转让 (2025-2028年度)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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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相关情况

1.项目名称:**市轨道交通1号线轻食、软饮业态场地经营权转让 (2025-2028年度)

2.转让底价:首年150360.00元

3.交易方式:线下竞价

4.交易日期:2025年10月31日

二、项目公示内容

**市轨道交通1号线轻食、软饮业态场地经营权转让 (2025-2028年度)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如下:

1.成交候选人名称:****,成交金额:人民币首年壹拾伍万零捌佰捌拾捌元整(¥150888.00元)

2.公示期:2025年10月31日至2025年11月3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休息)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轨道交通1****车辆段),联系电话:0551-****9098。

三、项目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 项目名称;

3. 被异议人名称;

4.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 异议事项已进入 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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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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