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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2025年第三批次乡镇建设用地****工业园区**岭配套设施项目,****改革局备案(项目代码:****)。现拟对项目规划选址范围内3.7139公顷土地开展征地拆迁工作。现将土地征收涉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土地征收范围
****委员会,具体以项目选址红线图确定范围为准。
二、土地征收目的
****工业园区**岭配套设施项目建设用地,****机关团体用地、工矿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交通场站用地、排水用地等。
三、征地拆迁补偿安置
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标准,按照《****政府关于做好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实施工作的通知》(南府发〔2023〕2号)实行,青苗补偿等按照《****政府关于印发**县征收集体土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宾政规〔2023〕4号)执行。
四、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补偿安置协议签****人民政府、**县房屋征****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五、本预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公告期为10个工作日。
六、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项目用地选址范围内从事以下行为:
(一)抢栽、抢种青苗;
(二)建新、改建、扩建建(构)筑物;
(三)办理产权或抵押登记;
(四)办理工商、税务以及其他行政许可等可能导致不当增加补偿费的行为。
凡违反上述规定的,在实施征收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告知。
附:《**县2025年第三批次乡镇建设用地范围影像示意图》
宾 阳 县 人 民 政 府
202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