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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的“漾濞县吐鲁河治理工程(水竹坪-**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漾濞县吐鲁河治理工程(水竹坪-**段)
地点:本项目位于**省****县**乡,本次治理****村委会与**县龙街镇交界处(0+000.00),治理起点断面地理位置为东经99.824266°、北纬25.383589°;****村委会厄沙克村与密古村交界处(10+500.00),治理终点断地理位置为东经99.860379°北纬25.440058°;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本工程治理河道总长度10.00km,治理堤防长6.50km,其中左岸治理堤防长2.89km,右岸治理堤防长3.61km,支流汇口治理河长0.1km,两岸治理堤防长度0.2km。**排涝口36个(左岸18个、右岸18个),拆除重建取水坝1座(起点),**亲水踏步12处(左岸3处、右岸9处)。漾濞县吐鲁河治理工程(水竹坪-**段)防洪标准定为10年一遇,根据《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2013)的规定,工程等别为Ⅴ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
联系人:赵股长
联系电话:138****9882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通过网盘分享的文件:漾濞县吐鲁河治理工程(水竹坪-**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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